王三斤是在晚上九点钟,敲响了陈长安的房门的。
那时的陈长安正在看一部老电影,内容他没仔细看,只是听着电视机里面的听不懂的对白,没事应和两句,以来表示他不是那么的孤独。
之所以这样,全是因为今天邻居在背后编排他是活死人,又被他偷给听到了……
王三斤人长的瘦,个不高,比女人还白的脸上长着还未消散干净的青春痘,五官紧凑,若再加上一副圆镜片,只一笑起来,就活像是个给鬼子带路的翻译官。
他脸皮厚,谁若骂他,他且会一笑而过,不予理会。
但谁要是说他脸上那不是青春痘,而是粉刺,王三斤保准能跟人急,他说他的青春还没散,所以那只能,也必须是青春痘。
“他是一个青春消散之后,还残留着梦想的人。”
陈长安在心里默默的评价着王三斤。
王三斤没空着手来,一塑料瓶散装白酒,半斤花生,两根香肠,全放在他的那个双肩包里背了进来。
“我不喝酒。”
陈长安闻着浓烈的酒味直皱眉头。
“我喝。”
王三斤打开瓶盖轻轻呡了一口,尝到酒味,他的眼睛鼻子都似舒适了几分:“美!这辈子,我也就是和这玩意儿能做到两不相负了。”
“挺好。”
陈长安羡慕能品尝出酒中奥妙的人,尤其是能酒醉之后,吟上几句诗,或是借着酒劲高谈阔论天地,命运、民族、政治、宗教的。
他不是羡慕那些人,只是羡慕他们醉酒时的那种天老大他老二的奇妙状态。
他是喝不了酒的那类人,不是真的喝不了,只是单纯的恶心酒的味道罢了。
陈长安讨厌的东西不多,喝酒,差不多是能排进前三的。
“我记得是初中吧。”陈长安道。
“什么?”
王三斤又喝了一口酒。
“……没事。”
陈长安先是沉默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他是个没记性的人,这二十八年来能记住的事不多,跟王三斤有关的,他搜肠刮肚的想能想起来两三件。
他第一次见到王三斤喝酒是初三的时候,可能那时王三斤也知道他高中无望,能上个好点中专就算老天托福,所以养成了酗酒的习惯,每日书包里准放着一塑料瓶的散白,一早上课便酒气冲天。
陈长安不知道他心里还背负着什么,他不是王三斤肚子里的蛔虫,他当时只能用表面的套词去安慰。
他也知道是劝不住的,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同样也劝不回一个铁了心不听劝的人。
也是在那一段日子,某一天王三斤在初中某个阳光明媚的中午向某个女生表白了,借着酒壮熊人胆的莽撞劲。
后来,女生她爹和着王三斤他爹在教导处谈了一下午,再后来,陈长安就没了王三斤和那个女生的记忆,也没从别处听到以后的故事。
陈长安后悔自己在那一段日子里,做了一个无耻的看客,与大多数人把那些年的那些人和事当做了无耻的谈资……
“长安,那件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王三斤沙哑的声音把陈长安从回忆里拽了出来。
“我,我挺怕死的,而且……”
“富贵险中求!”
王三斤粗鲁的打断了陈长安的话:
“瞧瞧你住了这个狗窝,你想一辈子都这样!庸庸碌碌!苟苟且且!吃着上等人物剩下的残羹冷炙,还要像一条狗似的向他们摇尾巴,渴求更多的施舍!”
“拼这一把,拿到几辈子都换不到的富贵,让他们也看看,你陈长安,我王三斤,也他娘的是需要他们抬头看的人物!”
“命算什么,咱活成这样还有个命在?!死了更好,下辈子投个好胎,也做得个帝王将相!”
陈长安顺着王三斤的手指环顾着自己租住的房间,一室一厅,三十多平米,东西随意的堆在一起,没有厨房,上厕所得下楼走上一百五十米,去公园里和晨练的老爷子们抢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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