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同知到场之后,雷厉风行,先是让属下看守住刘泉,询问了筱云姐等数人之后,稍稍看了几眼尸体便开始推敲死因。
安同知说道:“看这具尸首,应该是被刀砍死的,应该是与嫌犯互殴,失血过多而死。”随后看向刘泉那样,刘泉神情惶恐,半天说不出话来,安大人随后又说道:“肯定就是这人动的手,我就说大胡子的没一个好东西。”
这个没胡子的同知,像是极其讨厌或者说嫉妒有胡子的人,三言两语就把疑凶定成了犯人。
见太升疑惑的模样,筱云俯在他耳边说道:“这个安广厦,是刚任没几年的京官,王爷跟世子向来不耻此人,你是不是奇怪这人怎么一根胡子都没有?”
太升点了点头,他在这边这些天,还真没怎么见过脸这么白净的人。
“我听王爷说,他原先在京城是个芝麻绿豆官,巴结了皇跟前的红人,才能分派到地方,当个同知,你可知道他是怎么巴结的?”
太升又摇了摇头。
有太升这种配合的最佳听众,筱云越说越有兴致,说道:“这人原先也是一把大胡子,后来巴结了一个太监,就把胡子给剃了,那太监问他为什么没胡子了,他说,当爹的都没胡子,当儿子怎么能留胡子。”
说着筱云做恶心状吐着舌头,逗得秦太升也笑了出来,他心中想着,正德年间得宠的太监真不少,也不知道这个安同知巴结的是刘瑾还是钱宁,难怪到了当爷爷的年纪脸还白净得像个孙子,原来是给别人当儿子的。
“但是现场却是找不到凶刀,”安同知说道:“犯人是王府中人,本同知也不敢贸然入府搜查,还望通传告知,王爷自会行个方便。”
言下之意,这位安同知是要入府搜查了,在场的王府家丁中,职位最高的就是肖百利,于是他急忙将事情告知前殿,王爷患病,府中事由,当然是由年幼的世子代为处理。
过不多时,肖百利带回世子口谕:“刘泉已于昨日犯事,被赶出王府,一概事由,与王府无关。”
安同知显得极其为难的样子,再请肖总管转述:“王府后巷发生凶案,凶刀怀疑还在府中,只怕王府内亦有危险,恳求世子恩准,入府查证。”
这次世子只回了八个字:“兴王患疾,不便滋扰。”
这下就为难了,太升奇怪安同知为什么一直要进王府,更奇怪世子为什么一直不让他进王府搜查,而最奇怪的是,他看了几眼那具尸体,越看越有问题,决定前仔细观察之前,他从怀中摸出之前金荣送他的倒马桶三宝,点一束香,口中含姜片,将麻油擦在手与口鼻中。
仪式完毕之后,他对着这具尸体一点感觉也没有,如果是寻常时候,他对着尸体,血液一类的东西就算不是害怕多少也会犯恶心,但现在倒是感觉一切良好。
紧接着他发现,死掉的这个男子,手掌宽大,手长及膝,身虽然都是伤口,但脸还是能看得出来挂着几道旧刀疤,这人不就是昨天在市集那跟洋人比武的那个练家子吗?
他大感疑惑,手撑在杂物,差点被血迹滑倒,一站起来,手里抓着一团刺手的东西。
这团东西是在尸体脚边捡到的,再看尸体的脚跟处,怎么又道奇怪的伤痕,还是左右脚各有一道。
安同知见世子不肯让步,无奈说道:“既然世子不愿我等入府惊扰王爷,也罢,那我们就先将这大胡子疑犯压到衙门中审问,待审问出水落石出,再来向王爷,世子赴命。”
安同知的言下之意,就是先将刘泉带走,如果真的审问出刘泉是凶手,或者问出凶刀在王府之中,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进府搜查了。
明朝藩王的地位向来就不高,就算朱厚熜跟当朝皇帝是近支的堂兄弟,但摊一个整天快意人生的皇帝,哪怕真的出什么事,估计皇帝也不会怎么管,更何况,安同知背后站着的还是皇身边的得宠太监。
安同知言毕就要将尸体与刘泉带走,肖百利本就无权阻止,再想到昨晚刘泉打了他一顿,现在还不算是王府中人了,更是不想去管他的死活,索性装作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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