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果,咕果……”
地面处墙壁是血红色的,地毯的底色也是血红色的。
红色和红色夹杂在一起,颜料和鲜血混合在一起,血腥在走廊边的大厅里弥散。
触手在地毯缝隙间划过,尖利的前肢和后腿深陷在一寸厚的毯子里,让金属蛐蛐找到了泥土的感觉。
马可波罗游记中对华丽地毯有大篇幅的描写,无疑异域风情的毯子给游历于东西方间的著名行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世界上最好的地毯你只能在伊斯坦布尔找到。”他曾如此写道。
而大厅地上由羊毛,山羊毛点缀而成的手工毯子在伊斯坦布尔地毯中也可以算得上顶尖货,由特供给古代奥斯曼宫廷王族使用的海雷凯地毯工厂制作。
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中,巴尔干半岛的达官贵人们都以能够拥有一条海雷凯地毯为荣。
历经两个世纪时光侵染,棱形几何图案地毯中间绣着的绯色郁金香依旧娇脆欲滴,在人血的涂抹下红的妖异。
男仆半个碎裂的头颅滚在地毯上,眼球里的惊惧还没有散去,身旁散落着白银托盘以及碎成瓷片的酒杯。
剩下的半个脑袋已在蛐蛐的口器中化作血沫。
它和金属蝈蝈并不是为食人而生,可它并不讨人类血肉在进食器官里划过的滑腻感觉。
确切的说,每一个炼金生物都不会讨厌这样的感觉。
血肉的滋味会让金属虫联想到青草,微风和沉没在浩瀚历史中的记忆。
别误会,蛐蛐也好,蝈蝈也罢,从它们在炼金反应釜里诞生的日子到如今不过刚刚过去了几个世纪时间。
这样的时光对于人类短暂的寿命来说是漫长的,但对于炼金生物,大地、岩石、以及这颗星球来说只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短暂瞬间。
它未曾经历过那个属于炼金生物的奇幻时代。
蛐蛐有口器但并没有消化器官,所有吞噬的血肉都被喉咙处翻卷的黑炎灼烧成黑化的飞灰,并不真的需要血肉提供能量,但血沫化开的一刹那,身体弥漫的燥热感显然,这是拟人的手法让它似有似无的感受到血脉传承的记忆。
几百年前,几千年前,几万年前,几十万年前,很多很多年前。先辈的炼金生物们在脚下的土地上做过同样的事情,并且做得不亦乐乎。
那些快乐的日子里,从剑齿虎、猛犸象到史前鳄鱼和南方古猿……所有血肉生灵都曾在它们这样伟大的神造物前瑟瑟发抖。
蛐蛐吞下了口中的血肉。
它记得自己的任务不是这个,好像有人安排它和蝈蝈吞噬掉有着黑头发黑眼睛,把自己捧在手心的人。
不着急,那个孩子身上有让自己感到害怕的味道,而且他反正跑不掉。
血肉这种东西吃一次就忘不掉,多一具血食多一分享受。
真是搞不明白,开始被制造出来的那些岁月里它在无数贵妇人的手上爬来爬去,竟然没有意识到可以吃一个尝尝。还有一个每天忙于写诗的药剂师围绕着自己转悠。
浪费如此多的食物,暴殄天物。
蛐蛐挑起了两条触须,感受到了有人接近。、
它细嗅空气里的味道。
瞧?那个孩子不是自己自投罗网来了。
……
跌跌撞撞走出致幻剂迷宫的荀子忧看着楼梯边的残破的尸体怔住了。
他惊讶的发现并不是非常害怕,也许是因为残留的致幻剂意志了颅脑内交感神经的活性,也许只是所有的害怕额度在今夜这个跌宕起伏的晚上早就用尽。
荀子忧只是感到疲惫与恶心。
他认识这具尸体,此前就是这个仆人为济慈送来的皮箱和酒杯。
男仆小哥提着红色皮箱走进会客厅时他还特意瞅了雕塑一样面无表情的英俊老外几眼,暗暗惊叹腐朽资本主义富贵人家的仆役真是好气派!
世事无常,再见面时黑衣小哥经断裂成无数段成为一具碎裂的尸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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