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乡村城镇人口流动也是农村城镇化的实现机制。农村城镇化是一个全面综合的过程,不仅包括人口的城镇化、产业的城镇化、还包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等其他方面的城镇化。城镇人口的增加无疑会体现出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而乡村人口流向城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城镇则会带来城镇人口的增加。因此,农村人口的流动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镇流动推动着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对于农村城镇化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为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户则通过承包机制来享有部分使用权,这一制度安排曾经极大地提高了农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了农村的发展和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然而随着经济的持续深入发展,这一过去曾给农村社会带来突破性发展的制度安排却制约着农村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一农村土地经营的细化制约着农村产业化的发展
市场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为农民对于剩余农产品的处置问题,碍于市场信息的闭塞,许多剩余农产品往往都堆放在自家仓库里。同时,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因为受缚于土地的约束,也只是表现为一种季节性的、非稳定的流动。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率有了极大的提高,主要表现为土地生产率的提高,农产品产量有了更多的剩余,且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行业有了短暂的发展,这虽然基本上满足了农业市场化的要求,但却是一种处于被动的满足,且市场化程度不高。
农业产业化综合体现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农业的市场化要求农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除了满足农民自身需要外还要有较多的剩余。农业社会化则要求农业产业转变为互相联系的社会生产过程农业集约化及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面转变农业现代化则是在农业生产逐步实现工业化、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不断发展的过程。
农村社会化的实施是农业一体化经营的社会生产过程。完善发达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村社会化的基础,可以有效地架起农户和大市场的桥梁。但由于我国土地经营的碎化、农业人口数量大、农业经济基础薄弱,导致这一体系的建设往往落后于社会的发展。除在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类似的服务体系已建立外,中西部地区都尚未建立起来。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类服务体系的建立需要以农村集体组织的强大经济实力为基础,但在我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还未完全开展开来,农村集体组织的经济收入很低,影响着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以乡镇企业为基础的农村工业使广大乡村就业结构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为农村城镇化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城镇化过程中城镇规模的扩大和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资金来源。土地的低成本阻碍着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制约着农村非农化的进程乡镇企业是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它是推动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农村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起点。
一农村集体土地收益的可能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乡村城镇人口流动是农村城镇化的内在机制和外在表现。自80年代末期出现的大规模的农民工进城运动虽然表现为农村劳动力的城镇转移,但深入研究发现,这种转移具有暂时性、不稳定性和不彻底性,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只是解决就业问题,而非长期定居在城镇,影响他们在城镇落户的因素表面上看是城镇高昂的生活成本,实质上却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束缚。
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预期收益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城镇相对于农村较高的工资水平、城镇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舒适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当代人和后代饶长期发展条件等而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成本制约包括:农村现有收益和福利水平的损失以及一定的制度安排的丧失。根据托达罗二元结构下的人口转移理论,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关键取决于迁移人口在迁移过程中的预期收益和转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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