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父亲遗物的时候,方旭在抽屉底翻出了一本陈旧的红皮笔记本,是父亲龙飞凤舞的草书。母亲问她写着什么,“都是些日常,写我呢!”方旭含糊答道。
“一九八O年,三月,我经媒人介绍认识妻。妻秀丽,做事麻利,虽不识字,但我心甚悦之。岳父对我亦满意,夸我是读书人,明事理,手勤眼快,说女儿跟着我不会吃亏……”
“一九八一年春,妻嫁进我这‘寒窑’。此时我方动完手术不久,病体初愈,家中穷困,妻肯嫁我,是我三生之福。五月,得知妻孕,无限欢喜。粮食紧缺,仅能供妻一人白饭,其余人吃菜团,但吃得甘甜。妻味口不好,常作呕反胃。有一日想吃油条,可油条三分钱一根,我没有钱买,心中羞愧……”
方旭记得小时候常听母亲说起,父亲是外公相中的女婿。哪怕当年父亲重病入院,外公也不允许女儿萌生退意,说这是母亲的命,因为父亲是在与母亲订了亲之后才病的,女儿必须从一而终。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五,我的宝贝女儿降生了。妻在哭,我知道她伤心没有为几代单传的我生到儿子,我安抚她说女儿一样可以当儿子养。胖乎乎的女儿眉眼如画,发如锦缎。我做爸爸了,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时刻。我为她起名方旭,但愿她的人生如旭日东升。妻说听起来像男孩名字,我就是要给她起个男孩名字,我的女儿一定不会比男孩差……”
小时候父亲时常对方旭讲起这段往事,敲打自己要努力读书,给父亲争气,要证明给母亲看,给所有人看,女儿确实不比儿子差。
“一九八三年正月,我与妻围在床边,逗弄正端坐在床的旭儿。旭儿正在长牙,专注地啃咬手系着的小桃木棍。突然,旭儿放了一个大大的响屁,把自己吓了一跳,急忙两边张望、挪动着胖胖的小屁股往后转身,眼里满是好奇,寻找屁声的来源,我和妻笑得肚子痛。”
“一九八七年,我和妻开了一家小卖部,买回村里第一台洗衣机,村里人都来围观。安装的时候发现没有水龙头,我们只好用桶去装水倒进洗衣机……”
印象中,家中确实有一台一直没有接自来水管的洗衣机,头顶着的一方白蕾丝罩布,已经有些发黄,浅绿色的机身搁在一个木架,保存得还十分完好。小时候,伙伴们最羡慕的是谁家买了电视机,全村人围坐在那家人门口看电视。方旭一直不明白,电视机都没有的年代,自己的父母亲怎么会考虑先买回一台一年都用不了几次的洗衣机。
“一九九二年,妻与旧识相会,相谈似甚欢,被我见到。后于吵闹中,妻言语极其伤人,毫无避忌,深伤吾心。然,吾女尚幼,不能无母,我亦不可无妻……但每每想起,便心如刀搅,脾如针扎,唯有借酒浇愁,暂时忘却,麻痹自己痛苦的神经……”
方旭吃了一惊,记忆中,从不知道家中曾发生过这么大一件事。在那个闭塞的年代,方旭反倒只记得博学而风趣的父亲很是招人注意。那些年,父母在街做生意的时候,店门口每到傍晚,如同村头大伙儿乘凉的大树脚一般热闹,坐满了男男女女,端着茶杯、摇着蒲扇,从古到今,从国家政策到鸡鸣狗盗,无所不聊。父亲时常语出惊人,“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就是他说的,被酒疯子文老三当作至理名言,在街头巷尾广为传播。曾有个对面街米店的女工,有一次说笑时,当众轻浮地将手搭到父亲的肩头,刚好被从寄宿学校回来的方旭看到,兜头骂了一句“不要脸”,登时弄得她面红耳赤,十分无趣地走掉了。
“一九九三年,妻开始沉迷麻将,日夜打牌,每每输赢量高达一千有余,每日为此与我争吵,她骂我‘酒鬼’,我骂她‘赌棍’,日子过不下去了……旭儿跪在地哭喊求我们不要吵架,可怜的宝贝膝盖被我摔烂的啤酒瓶渣扎得鲜血直流,我愧为人父啊……”
方旭不自觉地摸着自己的膝头,她记起了父亲的眼泪。
“一九九八年,妻见我整日叫头疼,又时常面红,督我去医院检查,我被查出高血压,医生嘱咐不可饮酒……旭儿从寄宿学校回来,常常一脸愁容,不知是否因为考试。临走又回身叮咛我叫母亲不要总打牌,叫我不要总喝酒……”旭儿长大了,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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