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流回来了?”邓同芳看看沈越,微笑着冲他点点头:“能不顾自身,去救他人,值得提出赞许——”话锋一转:“但为师并不提倡同学们学习他手无寸铁地以身犯险,尔等再遇到类似事情,若身旁实在没有帮手的情况下,手中至少也要拿根棍棒。”
“知——道——了——”同学们拉长了声音回答道。
“好了,闲话就说到这里。”邓同芳脸色一肃:“上课。”
“起立!”班头喊道。
同学们起立,齐声道:“先——生——好——”
“同学们好,请坐。”邓同芳伸手往下压压,待同学们坐好后,背着手说道:“上节课,我们讲到李悝所著《法经》之《囚》篇……”
沈越听得昏昏沉沉,上辈子就不太喜欢听法制史,今天还要听邓同芳在这磨叽。平心而论,邓同芳讲课很有一代名师之风,但架不住沈越对法制史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听得昏昏沉沉地,有些磕头。
“江流,沈江流!”邓同芳肃然的声音响起,沈越一个激灵,答道:“到!”
“你来说说,何为律法。”
沈越一下抓了瞎,刚才邓同芳讲的内容他是左耳进都没进,更别提右耳冒了。他忽然听到细蚋的声音响起,眼角余光看向右侧的苏怀玉,这小子左手手肘拄在桌子上,手很自然地拄着脑袋,嘴就藏在手后,正在用很怪异的声音给沈越提醒答案。
沈越也是上过学的,这种方法其实情急之下根本听不到个大概。正抓瞎的时候,邓同芳已经踱步走来,伸出手用卷起来的书卷在苏怀玉的脑袋上打了一下:“仲甫,不许多嘴。”
“噢。”苏怀玉吃了一记拍头,老老实实地伸出右手也拄在桌子上,脑袋就放在两只手中间,好像开花似的。
沈越实在没了办法,只能心下一横,用上了前世在法学原理上学到的知识应付一下眼前的局面:“回先生,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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