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子正”。
时已晚秋。
天还没有大亮,陆振豪就起床了,永远比工作时间早起一个时辰,这是他的习惯之一。他认为人的一生时光有限,要想比别人做更多的事情,就要有更多的时间、更高的效率,所以无论是三十年前他开始在车马驿给人当搬货的伙计时,还是如今贵为北七路绿林的总扛把子,他都维持着这种习惯,三十年从未间废。
这种习惯给他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年近五旬,但他的身子仍然硬朗、强壮,一双铁拳虽然称不上无双无对,却也是天下闻名。
陆振豪在院子里打了几趟拳,又练了一会硬桥硬马的功夫后,便回到屋子里准备喝他一天当中的第一碗、也是唯一一碗酒——这同样是他的习惯之一。他在车马驿给人搬了二十年的货,除了要费力外,还常常因为各种原因要挨监工的鞭子,有时是因为疏忽碰倒了商人的货物,有时是因为偷偷瞧了一眼官太太或者小姐,有时则纯粹是因为监工想要炫耀自己的权力,所以几乎每天晚上他都是伤痕累累的。为了缓解这种伤痛,陆振豪养成了在上工前喝一碗酒的习惯,三十年前喝的是车马驿旁小酒馆里三文钱一碗的贱酒,如今喝的是各路扛把子供上来的几十两一坛的好酒,可无论是哪种酒,他每天只喝一碗,四两。
三十年前给人当伙计时,陆振豪喝酒是为了镇痛;十年前当上总扛把子之后,喝酒对他来说就变成了为数不多的一种享受,因为在喝酒时,他总能回想起一些令他愉悦的事情来,比如七年前他如何逼迫长江十三路总瓢把子签了城下之盟,比如十年前他如何报复那个抽了他二十年鞭子的监工,又比如十五年前他如何与一位官太太暗通款曲……
可是今天喝酒时,他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因为他的注意力全被一张酒碗底下压着的纸条吸引住了,甚至连酒都忘了喝。
这张三寸宽、五寸长的纸条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上边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只是写着四个字:“今夜子正”,其中后两个字相较前两个字还加粗了些。
今夜子正,如何呢?
陆振豪比任何人都要明白这个字条的含义,因为十年前他正是靠着那些人才坐上了现在的位置,如今十年期满,那些人要来向他收债了,这个债就是他自己的命。
所以今夜子正,陆振豪会死。
他坐在桌子前,嘴巴微微张开,眼睛看向那张字条,眼神却是涣散的。他就这么呆坐着,不知道过了多久,额头上之前练拳流出的汗滴落到酒中,发出“哒”的一声轻响,他也毫无反应,整个人如同一尊石像,连呼吸的声音也没有了。
陆振豪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呆了多久,那张普普通通的纸条仿佛伸出了无数双手,把他牢牢地攫住,令他一动也不能动,直到他听见一个声音。
“京城徐家徐文昭来访。”
这句话没有寒暄,没有问候,甚至连一声尊称都欠奉,只是说明白了一件事情,连语调也是平平淡淡的,没有波澜。可这句话却让陆振豪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因为这句话严格遵守了他的规矩——为了提高效率,他要求所有人和他说的每句话都务必简洁明了,一切虚礼,尽可不拘。
十年了,如今他已成为绿林大枭,不再是十年前初登高位的孤家寡人,更非三十年前那个人尽可欺的伙计。越来越多的人守他的规矩,因为越来越多的人要靠他生存。手下徒众数以万计,自己或许能和那群人一较高低也未可知。
想到这里,陆振豪端起酒碗来一口喝光,走到门口时又停下来,努力挺了挺胸膛,板起了脸,才推开门走了出去。
那个传信的家丁恭恭敬敬地守在门口,微微弯着腰,眼睛盯着陆振豪的靴子。
“走。”
陆振豪仿佛又回到了平常的状态,声音沉稳而有力,大步向院子外走去。可没走两步,他又忽然停下来了——一片半黄半绿的叶子从树上落下,不偏不倚正落在他的额头上。
陆振豪忽然出了一阵冷汗,但仅仅一瞬间他又回过神来,用力把那片叶子扫在地上,继续向外走,依然龙行虎步。
徐文昭就站在会客厅的门口,所以陆振豪一出院子便看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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