磕头拜把子这种事他原先也不习惯,刘綎那小子说要与他拜把子时他还很有些抵触,他虽然不那么崇尚什么君子之交淡如水,但对脾气归对脾气,干吗非得搞得剁鸡头喝血酒那般血腥。但常斌的一番话让他猛地醒悟了过来,这是大明朝,不是前世小学生书包里都能揣几部手机的时代,遇见一个知心朋友不容易,说不定转个脸儿一辈子便再也见不着了,连个音讯也没有了,‘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那不只是诗圣的一句感慨,而是无奈的现实。磕了头认了兄弟,他这一辈子不管去了哪里心里都会惦记着你,不仅他惦记着你,他们全家都会记着外边还有个儿子、孙子、哥哥、弟弟,这便是没有血缘的血亲了。这个时代的人除了那些奸滑之辈,绝大部分人许是因为知识匮乏见识少的原因,在这一方面都非常真诚实在,认你是兄弟便一辈子都是兄弟。其他的话不用常斌说他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了,当时因为话出自常斌之口,若是当场那般做了反而挂了相,心里其实早已定了,下次见了常斌、罗锦一定要拉了他们磕头烧黄纸的,没有什么功利计较利弊权衡,只是因为自己想那样做,兄弟——听着暖心。
而凌远口中的这个‘七哥’就是那日成都县衙救了他一命的成都府快班衙役,朱虎的小儿子——朱柒。
“当、当真?”,锦衣卫?朱虎手一抖,心下自是明白这其中多是凌远的运作,“感谢的话二叔就不说了,小七是个死心眼儿,以后你要多多提点……,不好!”。
凌远只觉得地面一阵摇晃,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腰间一紧便被朱虎一把抓起冲出了房间。
站在庭院中,看看哆哆嗦嗦缩在墨岩身侧的刘妤,又看看赤着脚很是狼狈的二叔一行人,凌远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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