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第一枭雄
超小超大

第七十七章关于文字的讨论! (3-1)

“成祖文皇帝时候,翰林院学士-沈度的书法,秀润华美、正雅圆润,被文皇帝授予‘我朝羲之’的称号,后士子争相效仿,逐渐成为了标准书体,称之为馆阁体,或者台阁体!

大明朝,上到内阁、六部、都察院、大理寺,下到各省、州、府、县的所有公文,一律要用馆阁体来书写。

县试、府试、乡试、会试、殿试的考卷,也要用馆阁体来书写,若是书法一项不合格,纵然文章写的天花乱坠、地涌金莲,也不会被录取的!”

……

小楼中,李岩一边讲解着,一边手持狼毫笔,刷刷点点,很快写出了一篇《千字文》。

《千字文》属于启蒙性读物之一,语句平白,合辙押韵,背诵起来非常容易,可是写起来并不容易,因为里面的一千个字,没有一个是重复的!

换而言之,一个能默写《千字文》的人,也就算是个识字人了,基本的文字交流绝无问题。

再看李岩写出的字,规划整齐,笔画优美,真犹如行云流水一般,看着就那么的舒服!

另一边,薛羽也在写字,却是东倒西歪、大小不一,就像刚刚启蒙的五岁小儿写出的字一般,那是相当的难看啊!

小小一根毛笔,就像有千斤重量,只写了一小会儿,就累的手腕酸痛了,脸上也冒出了汗水!

没办法,后世人写字,大都是用铅笔、圆珠笔,或者钢笔,练毛笔字的人少之又少了,偶尔有几个练的,也是当做兴趣爱好,无法用于工作当中!

薛羽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写毛笔字,不出丑才怪呢!

“羽哥,你这个字写的,真是……呕!呕!”

看着薛羽写出的字,李岩的小脸瞬间变成了猪肝色,胸口几个起伏,差一点把牛奶吐了出来。

连忙用力拍打,这才强行压下去,真是被恶心到了!

几天交往下来,薛羽给他的感觉是,满腹经纶、谈吐不俗,应该受过高深的教育才对,为何写出的字这么难看呢?

难道说,他以前的授业恩师,只是教他读书了,却没有教他写字吗?

“岩弟莫怪,我出身贫寒,根本没法进私塾读书,只能偷偷的坐在外面,听里面的老儒讲课,肚子里这点学问吗,大都是偷学来的!

也没钱买笔墨纸砚,只能拿着树枝、石子在地上写字,这毛笔还是第一次拿呢!”

说话间,薛羽拿起一枚石墨当铅笔用,在宣纸上写了几个字,果然结体严整、古朴厚实,与之前的字有天壤之别!

没办法,身为穿越者的事情,不能跟任何人讲,只能找个借口遮掩了。

“原来如此,羽哥身处逆境之中,犹不失向学之心,竟能坐在私塾外面,学来了满腹经纶,悟性之高、毅力之坚,小弟佩服至极!”

李岩不明真相,立刻被感动坏了,躬身行了一礼,再不敢笑话薛羽写的字难看了。

同时暗暗想着,如果自己处于那样的环境中,能否靠着偷听、偷看,学来满腹经纶呢?

答案是否定的。

如此一来,对薛羽更加佩服了,简直成了人生偶像!

“这些个字啊,笔画繁多,结构复杂,实在是太难写了,如果有一天,我大权在握的话,非把这种复杂的文字废除掉,换成另一种结构简单,好记好写的文字不可!”

要想在这个空间生存,就必须学会使用毛笔、写繁体字,因此薛羽坚持练习着,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练出一手漂亮的书法!

不过吗,繁体字太难书写了,不禁让他想起了,原来空间学的简体字,不经意的感叹了几句!

说着无心,听着有意,李岩不禁脸色大变,频频的摇着头:“羽哥此言差矣,文字者,先贤所造,祖宗所传,我华夏千古文明皆蕴含在这字里行间,又岂能随便的更改呢!”

……

“文字为何不能改呢,三代以前,古人在动物骨骼、以及龟甲上刻字,可以称之为甲骨文!

商、周时期,在青铜器皿上铸字,可称之为铭文!

明末第一枭雄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百发小说网http://www.baifabohui.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相关小说

最强特战狂兵 连载中
最强特战狂兵
深离
海军少校梁夜,在结束了一次军事行动后;被安排成立一支五人特遣队,负责执行普通部队无法完成的特殊任务。 特遣队成员全都是拥有特殊能力的异能者,在梁夜的带领下;他们不断和隐藏在黑暗中的危险对抗,履行着军人保家卫国的职责。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 这是一个充满真挚情感的故事,这里涌现着一群热血正义的年轻军人。 “以我披风染血,护你一生无恙!”——梁夜
180.2万字3个月前
特种兵之地狱使者 连载中
特种兵之地狱使者
地狱使者
[[【A级签约作品:特种兵之地狱使者】吴畅在一次越境作战中身受重伤,在濒死之时获得地狱系统,成为一名地狱使者。在杀死敌人的时候,吴畅能够收集敌人的生魂,增长自身的实力,并且还能够获得各种来自地狱的技能。为了获取生魂,吴畅加入了红细胞小组,转战世界各地,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死神。吴畅的成长之路,是由一片血海铺成!!!(本故事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模仿。)]
13.2万字3个月前
民国赘婿 连载中
民国赘婿
盗侠冬雪
特工队长的许浪在他穿越到民国之后,他就决定了要当一名与众不同的民国赘婿……
35.3万字3个月前
大汉第一嫡长子 连载中
大汉第一嫡长子
包子手雷
元朔元年,武帝春秋二十九乃得皇子,群臣喜,故诏令枚皋及东方朔作《皇太子生赋》及《立皇子禖祝》,受诏所为,皆不从故事,重皇子也。
31.3万字2个月前
隋唐发家之开局和秦琼做邻居 连载中
隋唐发家之开局和秦琼做邻居
青崖点雪
秦琼“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三州六府”未归家; 程咬金砍柴养母,三板斧暂无用武之地; 单雄信雄聚绿林,立志为大哥报仇; …… 这还是那个烟尘四起英雄辈出的时代。 这还是那个意气当先兄弟为重的时代。 爱贪小便宜的懒汉李长安穿越这个时代,成了秦琼的邻居。打好邻居关系,是他立足乱世的第一步……
8.0万字2个月前
热血痞三国 连载中
热血痞三国
恋某柳仙儿
一道闪电,回到三国,是的没看错,陈天真穿越了,还是他最爱的三国时代,魂穿士燮的二儿子士祗,上有乱世,下有老三士徽这个二五仔。不省心。这可如何是好,在乱世摸爬滚打的活着。
17.7万字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