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打扫战场,完全说不通,难道不应该暴尸荒野?
不仅要将敌人暴尸荒野,还得留些秦王手下劫人的证据,也好方便面定案。
打扫得干干净净算怎么回事?
反常!魏徵的行为太反常了!
闫寸的失踪,与魏徵的反常行为,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呢?
吴关深呼吸几下,他必须承认,闫寸的失踪让他心里那根紧张的弦始终绷着,这影响了他的思考。
他努力克制紧张,但效果甚微。
就在这时,负责搜索树林的皂吏亦有了收获。
“找到东西了!刀鞘!”
吴关眼睛一亮,接过刀鞘,翻来覆去地看着。
是闫寸的。
吴关记得,他的刀很快,刀鞘却很破旧,好几处地方的漆是后补的,因此看起来斑斑勃勃。
“所有人,进林子搜!”吴关对身边跟着的一名通传道:“去找衙役班头,让他收拢人手,准备进林子。”
通传应答一声,火速催马离开。
吴关又对另一名通传道:“我听说县令养了一条细犬。”
通传揣摩出了吴关的意思,有些为难地提醒道:“那可是县令的心爱之物。”
“为了救闫寸的命,县令会借的。”
“这……”通传显然不想接这种夹在中间受气的活儿。
吴关前一步,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若闫县尉找回来,你就立了首功,速速去吧,我相信你一定能将犬借来,别忘了拿件闫县尉常穿的衣服,最好是没洗过的……对了,再买袋肉干……”
通传马驰出一段路,还回头委屈地看着吴关。
吴关犹如一个送倒霉儿子赶考的老父亲,目光里满是殷殷期盼,就差握拳给他加油了。
送走通传,吴关抬眼看了下天。
日头偏西,已是申时正,今晚要在荒野过夜了。
一个多时辰后,犬借来了。
那是一条棕色的短毛犬,长脸儿,身形细长,四条肌肉发达的腿,一看就擅长奔跑。
吴关蹲下身,抚摸着犬颈,又喂了它一块羊肉干。
“干活了。”
待犬咽下肉干,吴关拿过闫寸的衣服,放在它鼻下。
犬闻着衣服,耳朵耸了耸,略一犹豫,向着树林跑去。
吴关牵着犬绳,被它拽着跑了起来。
几步后他发觉自己的伤脚要跟这速度着实费劲,就将犬绳递给了一名跟来的皂吏,自己回身马,驱马跟了去。
进了林子,犬一路小跑,几乎没怎么犹豫停留。
吴关想起闫寸身有伤口,或许是伤药的味道浓郁,因此犬才追踪得如此确定?
一刻后,犬驻了足。
前方有人。
是吴关带来的皂吏,他们正是在此处找到的刀鞘,因此正在围绕找到刀鞘的地方展开搜查。
“有一些足迹,很新。”皂吏班头指着一处缓坡道:“看这里,这个足印很清晰。”
“能确定去向吗?”吴关道:“刀鞘既在这里,无论是无意掉落,还是有心留下,闫县尉肯定来过这儿,问题是,之后他去了哪儿?”
皂吏班头摇摇头,“腐叶太多,足迹不易留下,这可不好判断。”
“得靠它了。”吴关又给犬喂了一块肉干,“看来借它是对的。”
事实证明,人真的不能自夸,一夸就打脸。
那犬绕着附近细细嗅了一番,竟不走了。
吴关又给它闻了一次衣服。它依然不走,只沿原地转圈,转了一会儿,干脆卧下不动了,无论吴关如何拿肉干诱惑,它长脸一拉,那俾睨天下的神情仿佛在说“爷反正收工了,你们这些平凡的人类爱咋咋地吧。”
啥情况啊?费半天劲将它借来,还耽误了两个时辰,结果它只将众人带到了已知的地方?
吴关还真没法跟一畜生计较。
有衙役建议道:“不如再往里走走,就算有人要藏在这林子里,肯定也是在更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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