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大明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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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强取胜于苦耕 (3-1)

林旭没有立刻见到许心素,而是被送进了厢房休息。

说是休息,其实就是软禁。

门外站着几个精壮大汉,林旭估摸着自己若是闯出去,就会上演一幕力劈不明来历者的戏码。

厢房里,林旭看了看手腕上的卡西欧的光动能腕表,时间乱了,天已经黑了。

光动能腕表,听起来逼格满满。

但换种说法,那就是个太阳能充电的电子石英钟,逼格顿降。

他这块表并不贵,也不是机械的,但走时准确却比那些昂贵的机械表强得多,实而不华。

每个月的误差也就在四五秒左右,单就走时来看远胜昂贵的机械表。

自己手里还藏着九块腕表,一个当做仿航海表赠品的六分仪,一张抄写数据表,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林旭对今日的事情走向很是满意。

许心素没有把自己轰走,而是请进府中,这就大有回寰的余地。

眼看已到了明朝末世,林旭自有想法。

大明这个王朝,此时太晚了,已经可以用告辞三连了:治不了,等死吧,告辞。

至于自己。

投后金是不可能投后金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投的。

考科举又不会,去陕西造反还不是时候,只有当海贼才能维系的了生活的样子。

海贼里面各个是人才。

郑芝龙会弹西班牙木吉他,一曲《看守牛变奏曲》惊艳绝伦;李旦白手起家,和日本幕府谈笑风生,藏过联省共和国执政威廉二世给万历皇帝的通商国书;颜思齐满脑子《风尘三侠》的故事,老琢磨着学虬髯客海外立国“成扶余之业”。

虽然大部分海贼都是道德意义上人渣……

但总归先搭上这条船,也好过自己死在这乱世之中。

他本就是个豁达之人,反正该做的已经做了,是好是坏,明早便知。

于是待有人送来了酒肉,他是酒照喝、肉照吃,吃完便睡。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被人叫醒。

满满的起床气,开口一句“妈了个……”

欲逼又止。

儒雅随和。

堆出笑容,老老实实跟着下人去了正堂,正堂里坐着两人。

一个六十多岁,一个四十来岁,他也不知道谁是许心素,更不知道另一个人是谁,只好拱了拱手。

许心素见到了林旭,只见门外钻进来一个光头,也是暗暗称赞一句,好一个精壮的年轻小伙。

林旭前世肉吃得多,顿顿能吃饱,身体自然长得壮实,远胜于此时的大多数人。

一米八的个头,又刚毕业不久,大学生活里整日打球打出来的体格,还没有被办公室的椅子弄出妊娠般的肚子。

刚用火烧过的大光头,颇有一点豪横的气质。

“小兄弟如何称呼啊?”

“在下林旭,字登万,号胜广。”

客人和许心素对视一眼,看了看林旭的大光头,心说此人居然还有字有号?

林登万?这字倒是奇怪的紧。

“小兄弟哪里人呀?”

这个问题肯定要问,林旭早就不知道演练了多少遍,神情到位,立刻先做出一副悲惨回忆的神情。

“小弟祖籍浙江,父母流落吕宋,也曾和‘甲必丹’李旦老爷子有过几面之缘,自小也算是家境殷实,读过三字经。万历三十一年,佛郎机人屠吕宋,父母皆死于彼。”

“幸得一云游道士搭救,老师傅收我为徒,给我起了字号,说是要去寻找那扶桑蓬莱海外仙山。便乘船,去了阿美利加,老师傅见仙人掌开花,以为此必为扶桑神树,大笑仙逝,留我钟表为遗物。”

“我便在当地混口饭吃,不想做工,便在耶教教堂中谋个书写的差事。几年后遇到一英圭黎人,乘船去了西洋,游历英圭黎、荷兰等国,在雇佣兵中当过修城堡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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