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的伙计,也在微微一笑间,凑上了殇沫,“客官,您这酒量真是世间少有啊,不知客官是哪个府上的贵人,日后我也好给他人说道说道客官的海量啊。”
殇沫没有侧眸,醉眼迷离间搭拉了两下眼皮,随后,打了个响响的酒嗝。
伙计见状,又笑道:“客官,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伤心事?憋着也是憋着,不如小的为您再炒上一碟花生米,只当是送给客官的。客官呢,就与小的随便说道几句,有些事啊,只要能说出来,就不会再如此伤心了。”
殇沫突然停滞下手上的动作,片刻后,又猛然将怀中物拍在了桌子上,“花生米我要了,银子你全拿去。”
伙计惊眸下望,小心翼翼地拿起桌上的钱袋,还没打开钱袋,就已渐渐皱眉。
——钱袋的材质,居然是极其稀有的蜀锦…再加上钱袋上的彩条和花色,实乃不可多得的珍品…
再打开钱袋一看
,伙计竟一下子仰了过去。
他本已坐下,既然想排解他人心中烦闷,那同桌而坐,倒也显得亲近。
可现下,他却从凳子上一仰,直接摔了下去。
他摔得并不重,却也将银锭上的刻字看得一清二楚...
“‘天府钱庄’…全是‘天府钱庄’的银子…”伙计来不及拍去背上的尘灰,就蹲身扶凳,道:“我原以为客官是这京师中的权贵公子,谁知公子竟是一位名声显赫的江湖大侠…”
“大侠就大侠呗,还名声显赫?你可真会说话。”殇沫红眼侧望,“不过,你倒是说说,哪里能看出名声显赫了?”
伙计按凳转腚,重新坐下,“想必,客官一出生就在名门望族之中,没经历过四处扬名的煎熬吧…”
殇沫,不言。
伙计似有些许感叹,“我有位堂弟,从小就立志要在江湖中闯出些名头。就在十年前,堂弟终是用平日里积累下的银两,到铁匠铺子中打造出了他心心念念的长剑。我不知他是如何说服姨母、姨夫的,他在我这里吃了一碗素面后,就从此离了去。直到现在,我还依稀地记得他脸上洋溢起的微笑,那是自信且快乐的微笑。当时我特别羡慕他,能够打破身边的限制和阻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那种感觉真好...”
他继续说:“男人嘛在年少时,总有一颗想要四处行侠仗义的心,仗剑走天涯也成了每位少年的梦。怎奈,我是没能扭过父亲,只能接下父亲的铺子做好营生了。”
殇沫在听。
伙计接着说:“就在五年前...”
殇沫突然打断了他的话,手捧酒坛痴笑道:“五年前是永乐十七年…七月十七日那天,朱棣还下诏对郑和大人第五次下西洋的随船将士进行了封赏…这一晃眼啊…什么都变了…甚至都改天换地了…哈哈哈…”
伙计立即捂住了殇沫的嘴,长“嘘”间四下张望,见邻桌客人皆投来惊异的眸光后,只能傻笑连连,挥手不断,“这位客官喝多了,喝多了,没想到他这般不经喝…各位,莫怪,莫怪…”
随后,他又对殇沫贴耳道:“你不要命了吗?敢直呼先帝的名讳!幸好,此处没有官兵,都是些普通百姓,要不然你可就惹上麻烦了...”
殇沫不屑摇头,默默喝酒。随后,他又嬉皮笑脸道:“你长着一脸福相,大脸大耳的,说话也和颜悦色的,定能活得长长久久,所以,你大可不必怕死,你也不会死。”
伙计,伈伈睍睍道:“客官,有些话是不能乱说的,何况,我的铺子还在正街上,你又怎能如此口无遮拦呢?”
殇沫,含笑点头,“是啊,有些话的确不能再口无遮拦了。那你继续说你的堂弟吧?”
伙计缓缓地舒了一口气,惊魂未定道:“说真的,客官可莫要再提别的...我们只说我堂弟,只说我堂弟...”
“那你不如直接说说你堂弟和我钱袋子里的银锭有何关联…”殇沫,说,“你若说得太多、讲得太复杂,保不准我又会忆叹往昔了...”
伙计,瞠目结舌道:“客官,怎知我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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