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安普敦的城墙上,一个萨尔玛提亚人热泪盈眶,将近二十年了,他终于再次看到了帝国不列颠军团的鹰旗,在一面面飘扬的帝国鹰旗前方,那最前列昂首挺胸的魁梧旗手还高举着一面纯金打造的‘军团鹰旗’。
帝国早期是万人军团,才有一面纯金的鹰旗。
后面军事改革后,帝国军团缩减到了一千人,大部分都没有军团鹰旗了,这种纯金的鹰旗,只有老牌的帝国部队才有,算是传承的番号,当年整个不列颠帝国军团也只有几面纯金的旗帜。
一支支纪律性极强的帝国军团进入战场,他们列阵向前,步伐整齐,没有一丝慌乱,从容淡定,目光坚毅,远远一望便知道是百战之师。
“这是我们回归不列颠行省的第一战!”
“必须打出帝国军团的名声!”
“别让那些人小看了我们。”
巴尔顿站在帝国军团阵列的前方,身侧便是金色的闪耀鹰旗,前排梯队清一色的一星银灰色精英单位,有些还是四十多岁的老兵,一个个杀气腾腾,他们曾在这片土地安家上百年,早就已经视作为自己的故乡,如今重归故土,只想一战扬威,夺回自己失去的一切!
按照帝国当年的传统,这些四十多岁的老兵早该退役了,但是帝国如今局势艰难,他们只能一战再战,一直到战死沙场的那一刻到来。
战场上。
密密麻麻的一星二星单位浮现,他们清一色的帝国重装鳞甲,标准精锐野战军的制式装备,仅仅是踏步向前便给撒克逊人极大的压力,仿佛是想到了当年蛮族被帝国军团屠戮的恐惧。
“标枪!”
巴尔顿奋力投出标枪,一片标枪雨袭来,最远的能投掷出去七八十米远,接近前世奥运会的水平,漫天的标枪落下,撒克逊步兵一瞬间就溃败了。
“列阵!”
“盾墙!”
“直接将他们击溃!”
不列颠帝国军团主动出击,一面面包铁皮重盾形成一堵墙,依靠体魄强悍团队合作,直接用盾墙将前排的撒克逊步兵挤压在一起。
“听我号令!”
“一二三!用力!推!”
“刺!”
这个时代最顶尖精锐重装步兵的纪律性在这一刻展露无遗,最前排的一星银灰色精英单位同时发力爆喝,在将敌人推开的瞬间,盾墙显露一道道缝隙,然后是重短剑如闪电般刺出,当盾墙再度合拢时,阵线前方已经是一地的蛮族尸体。
撒克逊猎手的箭雨都对他们没有太大影响。
碾压!
这些打过沙隆之战的不列颠帝国军团,形成了对敌人的碾压性优势。
也是这一刻。
战场上的邓肯突然动了,他率领将军亲卫直冲肯特王子埃斯克,在对方惊慌失措的目光中,近百重骑兵长驱直入,直接碾出一条血路冲到了他的面前。
“不好!撤!”埃斯克吓得魂飞魄散,率领酋长卫队夺路而逃。
——连珠箭。
邓肯连射三箭,埃斯克中箭落马,都不用等他挥剑斩首,紧随其后的重装铁骑便直接将他踩踏成了肉泥。
堂堂肯特王国的继承人,埃斯克王子就这样被重骑兵踩死了。
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
转瞬之间。
肯特王国包围南安普敦的部队便开始大面积溃逃,但是这一次又不一样,邓肯麾下有骑兵部队,这些人逃不掉,战场上敌人不断被追击斩杀,剩下来的逃不掉只能跪地投降。
等到邓肯率军返回南安普敦时,城墙上传来一阵阵响彻天际的欢呼声。
公爵夫人伊格赖因注视着邓肯挺拔的背影,看着身边同样发出震天欢呼的不列颠民兵团,眸光中有神采流转,此刻深深地意识到,康沃尔郡的基业,只有依附这个男人才能存续。
他几乎可以一言决定她们的生死,所谓的康沃尔女公爵只有得到邓肯的承认才算数,要不然什么都不是。
军队再度集结。
在大败了埃斯克王子后,邓肯率领军队前往波切斯特城堡。
这一战他就是奔着灭国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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