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看见了明年这个时候的自己。
作为大专生,他大学期间的文化课差不多已经学完了,下个学期虽然还要上课,但大家的注意力和精力,主要都在寻找实习单位上。
到时候,隔三差五就会有外面的用人单位来他们学校招聘。
用人单位的招聘人员什么时候来他们学校,老师就什么时候通知他们去应聘。
在他记忆中,大三上学期的课程,老师们上的很随意。
同学们也没什么心思学。
一个学期很快就会过去,然后就是为期半年的实习。
等半年的实习期结束,再回到这所学校,就是拍毕业照、拿毕业证,以及和老师、同学们道别。有些人还要跟对象道别。
大家嘻嘻哈哈地说着再见。
说再见的时候,心里可能还想着这个时代交通便利,电子邮件、手机联系都很方便。
以后肯定还有再见的机会。
等真正离开学校后,随着年复一年的时间流逝,才渐渐明白当初嬉笑着说的再见,恐怕已经是最后的道别。
带着这样的感触。
曹胜来到教室后,拿出草稿本,低头写道:《洪荒演义开篇,从男主角和室友们吃散伙饭开始,大家嘻嘻哈哈地互道再见、互道珍重,然后一场意外,将男主角送到洪荒世界,鸿钧道祖传道之前,让他从此念念不忘穿越之前,和室友们吃的那顿散伙饭,以及,大家嬉笑着说的“再见”。此后无数年,他每次想起大家嬉笑着说“再见”的情景,心里都很怅然。
曹胜写下这些的时候,心里想的是用这种方式,来让男主角的形象更加生动。
塑造人物嘛!总要多写一点看似与主线剧情无关的细枝末节,才能让书里的一个个人物,逐渐鲜活起来。
只有主线剧情,没有这些细枝末节,书里的人物就是脸谱化的工具人,毫无角色魅力可言。
他在写这些的时候,并不确定《洪荒演义最终的正文是否能用得上这些东西。
但随时记录生活中的一点灵感,本就该是一个职业写手应有的习惯。
可以以后用不上。
却不能有灵感的时候,不记下来。
灵感这种东西,不是想要的时候,就一定能有的。
遇到灵感枯竭的时候,抓破脑袋都难以想到一点让自己满意的东西。
这天下午4点多。
曹胜上完下午最后一节课,走出教学楼的时候,意外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满脸笑容地向他跑来。
“曹胜!曹胜你终于下课了,你今天下课挺早呀!你后面还有课吗?”
她一边跑过来一边嗲嗲地询问,浓浓的宝岛腔。
是林宝慧。
她这句话不仅把他听得骨头有点酥,也把附近其他同学、校友的目光都吸引过去。
曹胜左右看了看,发现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点怪怪的。
有人眼神羡慕,悄悄给他挑大拇指;有人撇嘴,眼神不屑;有人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渣男。
“你怎么来了?”
他快步迎上去,怕她走近了,说出什么暧昧的话,被大家听见了,背后还不知道要怎么编排。
林宝慧小跑的脚步停下,因为是急停,胸口还颤了颤。
她两眼发亮地看着曹胜,浑身上下散发着开心的气息。
“怎么样?突然看见我,你高不高兴呀?”
曹胜:“……”
他觉得可能是自己这段时间,跟她邮件来往的次数有点多的缘故,这次见面,她明显比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要热情的多。
已经跟粉丝看见偶像没什么区别了。
“走!咱们边走边说!”
周围看他们的目光太多了,曹胜下意识带她往校门那边走。
夏天天黑的晚。
此时虽然已经是下午4点多,但太阳距离下山还早得很,一点都没有傍晚的感觉。
曹胜抬手挡了一下刺眼的阳光,边走边问:“你怎么突然来了?来之前也没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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