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不懂。他不懂大家出生时都是赤条条的一个,为什么有的人一出生就有三套房子,为什么有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过上了想要的人生;而他长到8岁时却失去了母亲,28岁时又失去了生活的勇气,成日里与狗屎为伴。
当然,与狗屎为伴是他选的。他过成如今的人生,都是自己选的。他的委屈没地方说,说了会被认为是矫情。因为他是男人,男人有钱有权是天经地义的事。人生看似有得选,但有些事早已命中注定。
想到死的时候,他其实已经释然,剩下的就是说服自己。既然那屌东西保证了自己的死亡,那么在今天死还是在50年后死,其实都一样。既然总是要死,那在死之前,不如做点自己喜欢的事。
他其实顶讨厌喝酒和应酬,这两样事首先从他人生中排除,再让他去做这个,不如先一头撞死。那么也没有必要去追求转变身份的机会了,不管哪个身份,他都只是在被玩得团团转而已。
他忽然想到,在成为公务员身份或者事业人员身份之前,他的身份应该是一位文学爱好者。与其去纠结自己应该是公务员还是事业人员,不如好好做点文学爱好者该做的事。
于是他开始读书,中国的,俄国的;欧洲的,美洲的。读啊读啊,无数次为鲁迅,为托翁,为那些没有得到诺奖承认的优秀作家惋惜。诺奖不发给死人,这不是死人的悲哀,而是活人的遗憾。
但是他忽然转念一想,既然诺贝尔奖不发给死人,那么反向思考,只要活着,就有获得它的机会。这屄玩意儿又不是一开始就写上别人的名字了,如果自己还能活50年,就还有50次获得它的机会,那为什么能断言他一定不行呢?
这一刻,他仿佛见到无垠宇宙,见到天下苍生,见到熙攘人群当中渺小的自己。他看到地上一切迈向死亡的生命都在热烈的生长。
他看到托尔斯泰,看到鲁迅,看到鲁迅的嘴唇翕动,对他说:“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
他无法将未来的日子活成想要的模样,所以他决定,在一切日子里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
王子虚从府办大楼出来时,阳光正好,路上车水马龙。
他刚刚拒绝了一次进入权力中枢的机会,但并不觉得可惜。他充满希望地走在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他心情轻松,没有比今天更好的日子。
这座小小的城市在他视野里铺开,展露出五脏六腑。他今天也没有输给这座城市。看着遥远的天际线,他只觉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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