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脸通红,不是发癫,就是发春。”
“靓仔胜一定会垮台的,不是逃去加拿大,就是去澳洲,荷兰,如果水房不再看重他,那他就得去曼谷当野猴子。”
“桃妹,如果你不想去曼谷当野猴子,就收起你这个发癫发春的心,不要搞事!”
身为老江湖的钉狗,一下子就看出来桃妹的不正常,看在这痴女帮自己出头,让她老豆帮忙打了六折,自己才能买的起公寓,所以自己还是要提醒一下这个痴。
“扑街!你一猜就猜出来。”
“但这是小事,我在想,靓仔胜为乜要放风给我们?”
桃妹笑了笑,把脑袋中的疑惑讲了出来。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想到发春,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钉狗摇了摇头,真不知道郭sir为乜要把这么蠢的实习生派给自己,他叹了一口气,然后无奈地说道;“当然是为了打击竞争者。”
“靓仔胜虽然对外讲,自己不做粉档生意,但有人在他地盘上交易,他肯定要有所反应。”
“借我们的手,搞定这些不守规矩的扑街!”
“这一手借刀杀人,的确漂亮。”
当桃妹听到靓仔胜玩这一手,是为了借刀杀人,不是烽火戏诸侯,博美人一笑,她多少有点遗憾,于是脚用力地将油门轰到最底,全速向湾仔总部开去。
另外一头,挂断电话的阮文,见到可乐就站在自己办公室的门口,就招手,让可乐进来。
“阮总,您找我?”
可乐推门走进来,边关门,边开口。
“一会儿胜哥要来,听他讲,他要办庆功宴,我这个当条女的,必须要备上一份礼物。”
“你跟胜哥时间比我长,我想知道胜哥最喜欢什么,我也好送上一份。”
阮文把手上的文件合上,看向站在面前的可乐,询问池梦鲤喜欢什么。
胜哥喜欢什么?
这可难倒可乐了,跟胜哥混了八九个月,他的确不太清楚胜哥喜欢什么,胜哥闲下来的时候,就喜欢默默抽烟。
讲真,从前的胜哥,每天都不爱讲话,就算是有靓女勾搭他,他也兴趣缺缺,好像最后站到胜哥身边的,只有do姐。
但可乐又不能说胜哥乜都不喜欢,他思考再三,才开口说道:“胜哥喜欢马,有一段时间,他特别喜欢去看赛马,周大福金楼现在有卖马到功成,寓意好,胜哥见到了,肯定喜欢。”
送金马?
也不错!
送礼就要送人的心坎中,阮文点了点头,从手拎包中掏出自己的支票夹,写了一张支票,放到了桌面上,开口说道:“胜哥一会儿就到,你拿着支票,去楼下银行兑换出现钞。”
“趁着金楼还没有关门,去购买一尊金马回来。”
“要大气,克数也要大,这是第一次送礼物,不要小家子气。”
可乐赶紧从桌面拿起支票,瞄了一眼支票上的数字,二十万!这些阔佬出手真大方,二十万现钞,可以买七八十克的黄货,可以打造一匹漂亮的金马。
“还有咩事?”
阮文见到可乐愣在原地,就好奇地开口询问道。
“没事,我就是感慨,阮总您的粤语真是越来越好了!”
“阮总您要是没有其他事,我就先去做事了!”
可乐夸了阮文一句,等待着阮文的新指示。
阮文笑了笑,摇了摇头,开口说道:“我的语言天赋比较好,就这些,没有其他问题。”
“先去忙!”
可乐点了点头,拿着支票就转身离开了。
阮文继续低头工作,将手头几份文件看完,交给助理送到法务顾问的办公室中,帮忙审核。
工作搞定,她就从自己的爱马仕包中拿出口红和粉底,开始补妆。
“当当当”
“老细,有一位叫荷兰仔的先生想要见您,你的保镖已经确认过,是池生的下属。”
女助理推开办公室的门,头探进来,轻声说道。
“让这位荷兰仔先生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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