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目前我们猜测,凶手并不具备毁灭式碎尸的工具,纯靠手工切割和分尸。”
李建业摇摇头道。
“男性啊”
徐嚯揣摩一会,“从仅存的尸骨来看,手掌长度大概在17厘米左右,按照比例来分析,其身高在170左右。”
“从掌骨以及指骨来看,这是位男性,正常体重大概在一百三十斤左右。”
人的手掌与身体呈比例生长,通常为十分之一。
而指骨和掌故,男女之间也是存在差异性的,前者较为厚实,后者会纤细一些。
如此,死者的身份大概是一名男性,从骨龄来看,年龄在四十岁左右。
此外,还有牙齿。
徐嚯曾找出了对方的牙齿和眼睛。
其中,牙齿呈现畸形,泛黄,磨损较为严重,表面看得出蛀牙。
人体与环境为信息相关,一个有钱人,生活优渥环境较好,很干净的人可能得蛀牙,却不会黄成这样。
反过来却可以。
如此来看,死者的数据就略显清晰。
“这是一位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三十斤左右,生活环境中下,卫生安全并不在意的四十岁中年男性。”
“结合死亡时间,为十月一号,而现在是三号,期间隔了近乎四十八小时却无人报警来看.”
“大概率是一位独居男性。”
徐嚯观察了一下这没多少痕迹的尸体骨骼。
“普通女性,即便身高在175,超过了死者,但整体力量却无法超越。”
“想将死者杀害,分尸碎尸,随即跑到炸鸡店将尸体炸成鸡块.”
“很明显体力不符。”
“大概率是位男性。”
杀人是一件耗费体力的活。
更别说背着几十斤的人肉行走的女人了。
“仇杀?”
李建业抬头看着徐嚯,疑惑道:
“碎尸案,如果不是为了躲避搜查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仇杀导致。”
“凶手是想靠炸鸡毁尸灭迹?”
杀人后,无非暴露和不暴露两种选项。
不暴露就是藏,就是埋。
凶手在藏尸?
确实,目前来看这是个很不错的选项。
如果小龙小虎没来偷他面包,自己没跟着下井,妞妞没用这个乞求徐嚯放了小白。
那么,这起案子大概率会在两天后再也不会出现。
为什么?
因为这点量一天就能卖光!
落入肚子里的东西,十二小时到二十四小时内就能消化完!
没有什么毁尸灭迹,是比落入五谷庙还彻底的了。
如果有,那就只能是焚烧,烧成灰。
“不太像。”
徐嚯顿了顿,眉头皱起,“如果我是凶手,我会找个碎骨的机器,将其打成肉泥,随后找个养殖场丢进去。”
“人具备发现尸体的能力,但动物可不具备这个思维。”
“再者.腿骨,盆骨等难以处理的骨头他该怎么处置?”
腿骨,头骨很硬也很大,处理起来是个麻烦事。
油炸后给人吃?
想多了,根本做不到,除非是盲人顾客。
还得是十分多的盲人顾客,周围不能有其余人!
所以,骨头得单独处理。
但,若是单独处理就没必要再将尸体进行油炸,直接和头骨一起处理就行了,没必要出现第二起抛尸现场。
如此来看的话
“某种目的?”
“不能带来物质利益的目的,就只能是情绪上的。”
李建业眸子微微一抬,脑海中回想起徐嚯的话。
凶手带有目的,无非是精神层面以及物质层面。
油炸带不来任何的物质,那就是精神。
若是精神的话
“仇杀?”李建业猜测道。
“谁知道呢。”
徐嚯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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