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说的不是泰森,是人间体的泰罗。
受力点在这摆着呢,这种状况即便是个傻子也能反抗起来!
更别提,凶手在目前的描绘中,还只是个一米五五左右,身穿高跟鞋,体重一百一十斤的人了。
男女身体的那点差异,早就被信息冲刷下去,变得微不足道。
“所以.“
“极有可能,现场存在一位,甚至是多位凶手!“
李建业脑子里的思路较为清晰。
一条路走不通,那没必要找很牵强的理由为他弥补,不如试试另一条路!
“也就是说,一位凶手进行控制,另一位,也就是拿刀强奸的人进行强奸。”
言罢,钱华等人的脸上露出错愕的神情。
“等下,现场还有没有其余的脚印?”
徐嚯摇头,“没有,检测到的可疑脚印只有一个,第二个则是死者。”
这话落下,周围人更疑惑了。
如果,按照这条思路往下推理的话.
“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团伙作案的凶杀。”
王虎思索片刻,做出总结,但也提出自己的疑问。
“但如果,是团伙作案”
“那高跟鞋的主人,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先不提为什么现场不存在第二人的脚印。
单单是第一个疑似凶手的高跟鞋脚印,就足以让他们满脑子问号了。
如果存在多人,那从高跟鞋来看,它的主人很有可能是一个女人。
现场尸体大腿处的血窟窿里的白色液体,也能证明还有个男人。
这样来看,那就是
“一个女人,帮着一个男人,强奸另一个女人?”钱华眉头皱起,“这什么鬼?”
“谁知道呢。”
李建业也摇了摇头。
之前说了,天平上的理由要压倒代价,才会进行一场犯罪。
而代入到这起案件中。
一个女人,得有什么理由,才会帮着另一个男人强奸一个女人?
她能得到好处?
得不到好处,甚至连强奸案最基础的爽感都没有。
对方是女同?
可能吧,但现场的环境,并没出现女人强奸女人的画面。
那对方为什么,会冒着杀头的风险,去帮一个男人强奸女人?
理由呢?
理由在哪!?
“和韩诗与王金元的关系一样?”
王虎提出一个新猜测。
“对方是被胁迫的?”
“不对,如果是被胁迫那凶手直接和胁迫的女人做那啥不就行了?还不用开洞。”
“是因为腻了?还是因为太丑?”
“但如果是这样,好像也达不成韩诗那个处境。”
韩诗是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才会被人盯上带走。
如果假设团伙中,被胁迫的女人长得漂亮,他还能与之打扑克,那还会对周围人下手?会,但概率很小。
如果很丑,那一开始就不会被凶手以性的角度胁迫。
是其他角度?比如什么威胁?
概率更小了。
你掌握了一个人挪用公司一百万的信息,你可以威胁他让他给你十万甚至是五十万。
但,你能威胁对方去抗一千万的黑锅吗?
不能。
也就是说,威胁的领域中,威胁对方所做的事情不能大于威胁对方理由的本身。
从果倒推因,对方协助凶手奸杀,这是杀头的大罪!
有什么理由,能压的住杀头?
要知道,就连法律,最重裁决也只是死刑!
“所以,问题又绕回来了。”
“如果不是胁迫,不是威胁,不是女同性恋者,那对方便是.”
看着周围的人,徐嚯缓缓开口道:
“是自愿的。”
李建业的面色微微一动。
比威胁还离谱的角度!
威胁,至少还是被胁迫的,有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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