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泽尔看了看自己的手,他对于自家血脉是有感应的,林戈尔无论去了哪里,他都能感应到,也能知道他是不是处于生命危险当中。
“林戈尔,我愚蠢的儿子啊。”龙泽尔忽然一笑:“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骏马集。
这是幼鹿屯领地的一处还算热闹的市集,拥有这块土地的有产骑士在知道阿戈的卡拉萨在附近设立了一个定居点之后,敏锐地发现发财的机会要来了。
于是那个长了脑子的骑士主动掏钱在城堡前的村落里修了旅店,马厩和酒馆,甚至还亲自带着领民修了一条土路与骨路相连,就为了吸引商人在这里聚集。
他还特意带了酒和礼物去了定居点,与留守那里的多斯拉克老人和妇女打好了关系,能够稳定地从那里换来马匹。
久而久之,那个有产骑士虽然一度快要沦落到沿街乞讨,但最终还是靠着骏马集的繁荣翻了身,变得富裕了起来。
“叮”
用力敲下最后一个钉子,马厩主人仔细检查了一下刚刚钉好的蹄铁。
还不错,看来手还没生。
马厩主人擦了擦汗,抬头看向了集镇边上。现在不是马匹上市的季节,多斯拉克人和其他的马贩子还没有养好新的一批马匹,他们这个集镇现在也颇为冷清。
有客人?
集镇通往骨路的那条土路上,三个风尘仆仆的年轻人慢慢地从视线的边缘露出头来。打头的少年穿着一身看起来还不错的骑装,看起来似乎是那个家族的少爷,或者是去拜访其他领主的好骑士,旁边的两个人也很年轻,一个人步行,一个人骑着马,但也是慢慢悠悠地走进了集镇。
看目的地似乎是自己的马厩。
马厩主人急忙低下了头,装作正在忙着其他事情的样子,眼睛却还是偷偷瞟向了那三个少年。
没错,这三个小家伙的衣服看起来都是好料子,做工也很精致,马厩主人也注意到了林戈尔腰间的剑,和那匹空着的马背上背的东西。
等等,马?
马厩主人这才注意到自己忽视了什么。那三匹马都是上等的好马,只有盛夏厅,银冕城那样的大城市,还有幼鹿城,黑港那些贵族老爷的城堡才能看到。
这说明了什么?
马厩主人一阵狂喜,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三个少年至少也是某个贵族的子嗣,虽然不知道他们出来做什么,但他们一定很有钱。
即使没钱,只要他们把马卖了,自己也能赚上一大笔。
北面来的商人很喜欢边疆地出产的马匹,他们愿意出大价钱购买能够出售和不能出售的马匹。
林戈尔扫了一眼这个集镇,跟他去过的银血军庄园外的市集相比,这个集镇很简陋,甚至货物也很少,就连马厩里的马看起来也有些“不堪入目”。
但没办法,他们也不可能让带出来的战马背上他们的装备。
马厩主人倒是没想到,那个银头发的小子口齿竟然这么伶俐,而且似乎还是个行家,自己本来打算用六百二十枚银鹿一匹的价格卖三匹驮马给他们,但最终在雷耿的伶牙俐齿和林戈尔颇有威慑的目光中。
马厩主人妥协了。
“你看看。”雷耿压低了声音,凑到马厩主人身边说道:“你觉得这三匹马的蹄口跟你说的一样吗?”
“还有品种。”林戈尔看着雷耿,最终也压低了声音:“你跟我们说这是纯种的边疆地重挽马,但无论是毛色还是蹄口,都”
“好了好了,七层地狱啊。”马厩主人哀嚎了一声,他知道今天从这仨小子身上榨点油水出来的计划怕是要泡汤了。“三位小少爷,啊,不。”马厩主人注意到三个少年中以佩剑的林戈尔为尊。
“好爵士,你们放过我吧,五百三十枚银鹿一匹,不能再低了。”马厩主人泪眼婆娑地卖起了惨。“虽然这三匹老马岁数大了些,可力气也很大,脾气更是没话说,您看,您看。”马厩主人一匹马一匹马的拍过去,确实没什么动静。
“多听话,五百三,不能再少了,蹄铁我也给您备上,好爵士,再低的话我连给那些蛮子的礼物都买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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