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们可是在纽约,在自己的地头上,只需要再等一等,她的长官就能率领大批警员抵达。
唯一的问题是……
“陆国富,情况就是这样,你的保护伞要完了。”
秦枫知道陈英比较麻烦,于是选择了陆国富作为突破口。
“联合国都在调查他们,全世界的国家都在打击这些人,这种情况下,他们自身都难保,又怎么会在意你?
而且在美国待了这么久,你难道还没看清楚吗?
那些人从来都没有看得起你们,遇到问题,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保护自己,抛弃你们,杀人灭口,销毁证据!”
“不是这样的!”
陆国富的声音里带着几分颤抖。
虽然因为陈英要开枪的举动而心灵受到了冲击,但他这种人,这种给白人老爷当惯了狗,自觉得自己也已经是美国人的家伙,思想又岂会是那么容易被扭转的。
所以他依旧还在那里辩解着,仿佛是要说服秦枫,但更是想说服自己。
“是七爷,是那个老家伙,他要让李志远回国,他要背叛组织,他想洗白上岸……”
“我一直以为这么多年养的是个干儿子,结果却是养了条狗……咳咳……”
“七叔”李乐突然开口,打断了陆国富的话,也让他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老东西……”
“我也做过狗!”
七叔突然冲着陆国富说了一句,声音虽然小,但内容却是石破天惊。
“人年轻的时候,往往都犯过错。”
他似是陷入回忆,又好似在说现在的陆国富。
“重要的是,这个人是否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曾经也是给洋人当过狗,这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那个年代,我们华人在海外闯荡不容易。
都说人离乡贱,那个时候,哪又懂什么家国大义,什么尊严与人权,能有一口饭吃,就不错了。
刚在唐人街立足的时候,哦,那时候还没有唐人街,我们这些华工在这里立足的时候,受欺负啊。
东洋人、西洋人、白人、黑人,都找我们的麻烦。
我们也不是没抗争过,但胳膊怎么拧得过大腿?
特别是那些个鬼佬,贪得无厌,不讲信用。
后来我们日子好过了一些,说是华夏建交了,开放了,唐人街建起来了,大伙儿抱成团了。
鬼佬又动歪心思,街上扶持起了好几个字头,大家各自为战,你打我,我打你。
有那冒头的人,把其他家帮派打服了,要合并成一家了,往往第二天就死在了臭水沟里。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还不是谁听鬼佬的话,服他们的管,谁给鬼佬交数,谁就能多分一口肉,多占一条街。
没办法,没办法,社会让人变成了狗,他不把你当人看,我们自己也就不把自己当人看。
后来好了,华人在海外的待遇,我们是一点一点看着它慢慢变好的。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我们背后突然有了更强大的祖国在撑我们。
我们看着唐人街越来越繁华,到这边来的同胞们衣着越来越光鲜亮丽,精气神越来越足,言语之间也是越来越自信。
后来那些鬼佬也不敢再随便乱欺负我们了。至少明面上收敛了许多,变得更讲规矩。
所以有选择的情况下,谁又愿意当狗呢?谁还不是想当个人,当个被尊重的人?”
“咳——咳——”
七叔越说越是激动,苍白的脸上都泛起一丝潮红。
“所以你以为人家那是看中你吗?你陆国富难道是个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你那是遇上了好时候,换做以前,你连给他们当狗的资格都没有!”
陆国富被他说得又羞又恼,同时心里还有几分惊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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