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王是个胖子,肥头大耳,邋里邋遢,走哪儿都带着一股猪油的味道。他的绝招是吼神册——一种利用音波伤人的武功,但这算不上拿手技,他的拿手技是与犬类交流,身边常伴一只咬合力惊人的威猛大狗,名唤哮天,使得他在追踪搜索方面的本事堪称当世一绝。
“哪里不对劲?”
“按照计划,我们是要在楚平生、铁帚仙、媒婆与步惊云和聂风打起来后压轴登场,如今步惊云、聂风、文丑丑等人谈崩了,那三个家伙竟还未现身,你说……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意外?能有什么意外?那小子一心娶雄帮主的女儿,这次任务敢不尽力,雄帮主便有理由悔婚。要我看,一定是玩扫把的那个贪杯,酒喝多,误了时辰。”
狗王刚想说还有鬼影呢,鬼影那么稳重的人,总不能也这么不靠谱吧,岂料前方循味而行的哮天犬弓起身子,冲前方街角狂吠。
汪,汪汪……汪汪汪……有杀气?
狗王急抬头看去,就见一人持剑走出,视线寒如冰,剑气惊三魄,后面的披风猩红如血,正是他们一路追踪的步惊云。
“步惊云,戏宝是你的,狗王归我。”
戏宝和狗王闻言急望身后,就见一栋才粉刷完毕的三叠马头墙上站着一个人,青衫小冠,玉树临风,手里握一把碧玉柄宝剑,正是断浪的火麟剑。
“楚平生?是你!”
“不错,是我。”
楚平生轻轻一跃,如片坠水,无声落地,只扬起细微的尘埃,一尺外排水渠边的落叶动也未动。
“冯东道和媒婆呢?”
随着狗王的问话,楚平生一挥袖子,地上多了一把裂开的葵扇,旁边还有一根纤细钢丝,似乎是从铁帚仙的扫帚拔下来的。
戏宝和狗王的脸色超级难看。
“那老头儿的影遁我领教了,很一般。”
咻。
嗷呜。
嗷呜。
狗王循声看去,只见鬼影所用匕首贯穿了哮天犬的右前爪,于是低吠便成了哀鸣,顿时心如刀割,暴跳如雷,臃肿的身体竟似胀大一圈。
“楚平生,你敢造反?我看你是不想娶雄帮主的女儿了。”
“恰恰相反,这正是他想看到的。”
戏宝袍袖一扬,顿时换了一张脸谱,黑、白、红三色交错,汇成惊愕表情。
“什么意思?”
“你要知道,我可是他的女婿,你们天池十二煞又是什么来历?剑圣的手下败将,漏网之鱼。而无双城一直在和雄霸作对,剑圣的剑二十三何等威力,相信你们也听说了,如果这时无双城掀起一波反抗浪潮,试问武林里会有多少人响应?只怕雄霸辛苦打下的半壁江山都要拱手相让,而只有获得我的支持,他才能维持现有局面,身为剑圣的弟子,我很清楚,他一直以当年天池一役未尽其功引为憾事,唉,你说你们天池十二煞在哪里隐居不好,竟然挑选天下会,以雄霸的枭雄本色,你觉得他会取悦我和剑圣,以支持他的霸业呢,还是把你们这群最会虚与委蛇的天池杀手当做可以交心的伙伴呢?”
戏宝的黑色袍袖又一扬,这次惊愕脸换成了悲伤脸。
因为楚平生的话很有道理,天池十二煞和雄霸的联盟并不牢固,虽说当年他们被剑圣追杀,在江湖逃亡,是天下会收留了他们,让他们隐居在天下第一楼,可这一切的基础并非善意与好心,雄霸是将他们当做护帮长老利用的,这次赶赴凤溪村截杀秦霜、步惊云、聂风三位徒弟,老大便吩咐他们见机行事,若雄霸不敌风云,正好落井下石,摘了天下会这颗果子,若雄霸气运还足,就继续蛰伏,谨慎行事。
双方的关系属于相互勾结,相互利用,若依楚平生所言,雄霸为了争取剑圣的支持出卖他们,合情合理,实属正常。
“按照雄霸和我的计划,应该在你们同步惊云、聂风三人斗的两败俱伤时在来收人头,可惜呀,哪里知道你们几个一直在划水,那没办法,只有我亲自上场了。”
狗王脑子不如戏宝激灵:“我不信,如果这里面有诈,老大早就通知我们了,你……你在离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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