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苦比起男人在外头闯荡一点都不少。
李继嗣从后面搂住她,亲昵地说:“十七岁的我不知道,我反正喜欢现在三十七岁的,讨厌二十七岁的。”
“二十七岁时怎么了?”慕和不懂。
“那会儿你天天都说我俩不般配。”
“咱俩本来就不般配”,慕和用小木梳打理发尾。
他笑嘻嘻,嫌嫌地抱着她往床上倒。
“我不信,咱俩现在就配一下,看看般不般配。”
“浑说,配人还是配牲口啊”,慕和气笑了,砸了他两下。
她又突然想起李继嗣的贱名‘拴得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内个小名儿真是配牲口。”
李继嗣不知道慕和十七岁时什么样,但他爱自己的十七岁。
那一年他决定接手西川的买卖,千里迢迢地去了,然后就与她见了面。
他永远忘不了第一次见面,在那间又小又简陋的叫做和兴源的铺面里,她像一株寒梅,素雅坚韧的芳姿将那一屏风的牡丹花都比了下去。
他太年轻,还很傲慢,只知一笑能倾国,不信相看有断肠。
他只花了三百两就买了一丛牡丹,却花了十年才摘得这一支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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