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年,赶山也是一种生活
超小超大

第372章 银大洋 (2-1)

冯成民给三匹马捅刀子放血,而王安仨人给这些尸体扒完衣服后,还是一顿老操作。

将衣服、鞋、帽子全部烧掉。

也是直到这个时候,王安才看到皮鞋前面钉掌,但是却没被大炮轰死的人是谁。

不过也只是知道个大概,因为这人脑瓜子中了两枪,但有一枪的子弹,却是从后脑勺进去的。

这就导致这人的整個面部,少了一块,也就看不出长啥样了。

当然,这都不重要,只要他死了就行。

就在王安赶着爬犁要去扔尸体的时候,正在给马剥皮卸肉的冯成民突然说道:

“从这儿往西走约莫2里半地,那块儿有个正经挺老深的大沟。”

王安和木雪离还有王利仨人闻言,几乎同时将眼神儿看向了冯成民。

不得不说,冯成民对这大山里,那是真熟悉啊!

冯成民注意到仨人的眼神儿后,笑呵呵的还正经挺骄傲,满脸都是“你们没想到吧”的表情。

然后仨人就都是很有默契的同时扭脸,该干啥干啥了。

不管咋说,虽然这次四个人一起动手杀人了,但之前杀过人的事情,那是绝对没人承认的。

反正不管咋问,那都是不懂,也没杀过人。

当王安赶着爬犁回来的时候,冯成民仨人已经已经给三匹马剥完了马皮,正在给马卸肉。

王安立刻上前帮忙,加快卸肉的速度。

说起马皮,其实马皮像驴皮一样,都是很有价值的,并且它比牛皮要贵很多。

一方面这玩意儿是非常好的皮革,并且马的前半身皮和后半身皮,它也是不一样的。

前半身的马皮,皮革较薄较松弛,大约占总面积的四分之三,是当普通皮革使用的,做鞋做衣服都可以。

但后半身的皮就比较紧实,也比较牛逼了,因为可以做防水皮鞋。

特别是马屁股两侧的皮,称为“股子皮”,更是相当耐磨,还可以磨刀用。

而另一方面,马皮这玩意儿还有药用价值,就是烧成灰治疗牛皮癣啥的。

王安四人卸完肉后,没等马肉冻上,就将马肉、马皮和马下水装上爬犁,然后赶着爬犁回家了。

至于马头和马蹄子,还是扔进灌木丛了,主要是没啥肉还太占地方,没地儿搁。

一路疾驰,没做任何耽搁,2小时后,王安四人回到了王安家里。

此时王安家的东屋里,满屋子都是烟雾缭绕,不过场面却是相当的肃静,除了一个个抽烟时发出的“滋滋”声,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很显然,众人都在担心王安四人的安危。

当见到王安四人平安归来的时候,满屋子的人立刻就是一片欢声笑语。

不过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没有追问后续,也直接无视了四人拉回来的马肉和56半。

结果是好的,就够了。

一顿丰盛的午饭过后,众人开始了今天最重要的一件事儿,那就是,“分赃”。

说是“分赃”,其实也没毛病,因为这些东西,虽然都是众人辛辛苦苦得来的,但从本质上讲,的确算得上是“赃物”。

奈何众人包括王安,那是绝对不会这么想的,因为大家都是没有文凭的人。

跟没有文凭的人讨论“脏物”不“脏物”的问题,是不是傻?

在众人的认知里,这些东西,都是宝贝,只属于众人的宝贝。

为了分这些宝贝,王大柱还特意跑到小卖店把称借了过来。

首先分的,是坟墓里的“宝贝”。

根据重量,王安把棺椁里的金子和银子,全部分成了16份,而王安和王大柱父子,每人占2份。

当然,这也是众人一致商量的结果。

分玉器的时候,王安有点犯难了,毕竟玉器这个东西,它实际上是根据材质和工艺来定价的。

好在没有文凭的人,思维方式都是非常简单省事儿的,所以大家一致认为,玉器,也上称称重量。

主打一个“不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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