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秦淮茹暗暗下定了决心,既然这样,
那她就必须得有所行动才行了。
一想到自己真的要跟邹和在一起了,秦淮茹顿时激动不已。
想到邹和平时说话硬邦邦的怼自己的样子,秦淮茹的心跳都更快了。脸也红了起来。
心里,隐隐的期待了起来。
第二天。
邹和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上班去了。
刚进轧钢厂,看到邹和经过的工人都纷纷跟他打起了招呼。
等邹和骑车远去,工人们都是一脸的羡慕向往。
“看看人家邹和,每天骑着车上班,多潇洒啊!哪像我这样,每天上下班都是两条腿走,鞋子都磨破的更快了。”
“是啊,什么时候我也能像邹和一样骑上自行车啊。”
“一辆自行车可得一百六呢,差不多是我半年的工资了,哪是那么容易买的。”
“一百六十块是咱们半个月的工资,可是啊,对于人家邹和来说,那也就是人家一个月的工资,这咱怎么比的了啊!”
“人家邹和不光是工资高,还是咱们厂里的广播员,也是咱们厂里的优秀员工,那可是咱们厂里的风云人物啊!”
“是啊,你们没见,就连咱们厂的厂花,于海棠都迷上邹和了,天天去人家邹和的车间给他送这送那。”
几个工友的议论声,传入了一旁正在扫地的工人耳中。
那扫地工人脸色难看至极,恨得咬牙切齿。
这人,正是原本在厂广播站撰稿的赵才秀。
他因为上次故意写错稿子整邹和,结果被邹和给他广播了出去的事,被领导直接赶出了出去,不让他在广播室里上班了,而是被罚去扫地。
原本在广播室里撰稿,是一份又轻松,又体面的工作。
厂区里的工人对他也礼敬有加,可是现在一夜之间,成了个扫地的,成了整个厂区地位最低的工人。
以前只用每天坐在办公室里,看看报纸,喝喝茶,聊聊天,追一追自己的女神于海棠就行了,可是现在呢,每天都是干不完的活,从早上一上班就得开始扫地,风吹日晒下雨,一天也不能间断。
别说是女神了,现在连厂里最普通的女工,都看不起他了。
每天日复一日这样的生活,让赵才秀的内心煎熬不已。
对生活,对工作,都丧失了兴趣。
而他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罪魁祸首,就是邹和。
都是因为邹和,他才会被罚来扫地。
这让赵才秀,怎么能不恨呢?
此刻,赵才秀手里拿着扫把,看着邹和骑车飞速驶过的背影,手渐渐攥紧。
邹和,我今天的这一切,都是你造成了,要是不报了这个仇,我赵才秀,就不配当人!
刚想到这里,一个清亮的女声突然响起。
“等一下!”
不少工人听到这个声音,都不由回头看去。
这声音厂里的人再熟悉不过了,正是他们轧钢厂的厂花,广播室的播音员,于海棠的声音。
赵才秀听到这个声音,也如遭雷击,连忙转身看去。
果然看到他的女神,于海棠快速的从后面跑了过来。
于海棠扎着两条又长又黑的辫子,穿着一条白底粉花的布拉吉长裙,手里提着一个包快步跑着。
裙子随风飞扬,脸色也洋溢着自信青春的微笑。
厂里的工人们看了,赞不绝口。
而赵才秀看到这一幕,也是激动的心都要停止跳动了。
因为,他的女神,于海棠正是朝着他的方向跑来。
赵才秀,吞了吞口水,紧张的拉了拉自己的衣服,把扫帚藏在自己身后,一脸期待的看着跑过来的于海棠。
此刻,赵才秀的心里闪过无数的念头。
海棠是来找他的?难道海棠是在自己离开了广播室后,才发现对她最好的还是自己?
幡然醒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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