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以往的强取豪夺,这个意外却又主动的拥抱让他感到无比的满足,许久才舍得放开。
“天,你的狗一定是疯了。”
她喘着气,小脸跑得红通通,依然兴奋不已。
同样兴奋的小巴顿在旁边又蹦又跳,开心极了。
沈司珩抬手帮她理了理乱发,情不自禁地在她唇上亲了一口,这才接过狗链子,与她十指相扣,一起遛狗压马路。
“我很好奇。”余未莱看着前面的大个萨摩耶,问沈司珩,“它个头一点儿都不小,为什么要在名字前面加个【小】?”
为了可爱?
沈司珩解释:“它亲爹叫巴顿。”
哇偶,子承父名,真是好有道理呢。
等这只“小巴顿”有了儿子、孙子,是不是也可以直接叫“小小巴顿”“小小小巴顿”啊?
能不能走点儿心,狗也是有尊严的好不好。
“巴顿是司恩的狗。”沈司珩说。
余未莱眸子暗了暗,低头“哦”了一声。
他握紧她的手,意有所指,“忘不掉就不要忘,直面它,总有一天它会成为像空气一样的存在,重要却不被在意。”
也许,但直面的那种勇气,却不是谁都具有的。
“沈司珩,我觉得这段时间我对你挺不错的,你觉得呢?”
沈司珩挑眉看她一眼,停了半晌。
她的“不错”跟他想要的还差得远,但看女人挺认真的小模样,还是不情愿地“嗯”了一声。
那就好。
还在等着听她后面的话,她却住嘴不说了,男人意犹未尽,忍不住问了一声,“所以呢?”
余未莱说:“没了啊。”
沈司珩驻足,牵带着她随之驻足,狗链子套着的小巴顿也驻足。
明净的蓝天下,小叶梧桐成排地耸立路侧,两人一狗停在一尘不染的柏油路上,风景如画。
“啊!有。”
她突然想了起来,拉过男人的手,看了眼他腕上的江诗丹顿,时间差不多了。
“余麦的高考成绩出来了,高考状元厉不厉害?晚上开庆祝会,我得回去沾沾喜气。”
又是余麦。
“我呢?”他沉声问。
“你想一起去吗?”她觉得他应该是不想的。
沈司珩盯着她,“我想要你留下陪我。”
这语气,就挺孩子气的呢。
余未莱看着他,点了点头,“可以。”
他眸光一亮,似如释重负般地勾唇一笑,却有意出言轻佻掩饰内心地不安。
“棉棉,你也认为,我们一起【共赴云雨】更有意思是不是?”
“……”
答应得快了。
余未莱漠然的看着面前衣冠楚楚的男人。
她渐渐发觉,自己在沈司珩眼里大概就是个释放他那无处安放的且无法满足的兽欲的工具。
这好歹也算她的正经初恋,一点儿都不能纯纯的,一点儿都不能小清新。
在将来的某一天,韶华倾负,洗尽铅华。
她坐在摇椅上,给孩子们讲过去的事情。
突然间回忆起这位前男友,啊…
两人之间根本没什么值得缅怀的,缅怀了就是不能播,播了就是少儿不宜。
特么的真是令人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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