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菊人认真道:
“陆公,我想试试,这是一个机会,也是我们《百姓》的一个机会。”
陆铿微微摇头,道:“秉文,我明白你的想法,但你得先考虑实际情况,我讲一个最简单的,你拿什么去打动他?”
他十九岁就走进记者这一行,经历过战争,也历经过两党争斗,甚至于几度身陷囹圄,在牢狱里度过近半生的年华,
如今的他只求安安稳稳的做着这份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
胡菊人所求的,他清楚,
正是因为清楚,才觉得不现实。
三月在《新报》的稿费几乎是透明的,虽高,但在业内比他高的不知凡几。
但还是那句话,仅此《新报》一家。
江湖传闻,《东方日报》曾开出千字一千五的高价,内容不限,字数也不限。
却依然没有下文。
为什么?
说到底,人家不差钱,不差那千字一千五的稿费。
要名,人家是娱乐圈有名的“点金才子”,是各大电影公司乃至电视台的座上宾。
要钱,小说畅销海外,二十来岁就身价千万。
至于美色,有上面两样东西,还会缺吗?
试问,这样一位要名有名,要钱有钱的少年,
他们这种创办不过一年的半月杂志拿什么去打动人家?
年过五十的陆铿显然不会轻言罢手,
他从一个跑堂能在短短的二十年不到的时间,成为各大报社礼贤下士之人,
再到如今创办自己属于自己的报社,就不是单单几句话就能打消他念头。
下午在收到美国那边来电之后,确认消息属实的他,再次来到陆铿的办公室,
一推开门,就直接朝着写新闻稿的陆铿,诚恳道:
“陆公,还请帮我,为《百姓》,也为我们共同的事业!!”
满头花白的陆铿见他这般大礼,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道:
“秉文,你确定要我出面!!”
胡菊人再次拱手道:
“我知陆公愿意跟我胡某人合作,是因为陆公只是想找个栖身之所,也知陆公不想被人情所累。”
“但还请陆公能看你我合作的份上,就帮这一次,仅此一回!!”
他对陈永乐做过一番了解,
首先他不缺钱,其次,他不在乎名。
或者讲,他不在乎那些所谓的虚名。
虽身处娱乐圈这种名利场,却依旧保持着低调,极少在媒体上公开露面。
甚至于文化圈,也仅仅只是跟黄霑拌個一次嘴,之后就不了了之。
胡菊人深知,这样一位美色,钱财,名气都不缺的少年俊才,
想要打动他,几乎不可能。
但纵观其人的过往,不难看出,是一个有情有义之辈。
不然,为何那么多人想要挖他,却依旧选择跟《新报》合作。
因此,不得已之下,胡菊人才会来到陆铿这里,
他深信,这样一位低调而又有情义少年,
唯有陆铿这样一位极具传奇经历的前辈才有可能为其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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