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想的办法很冒险,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我打算把距离我最近的这个小组的人都给杀了,到时候肯定能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他们肯定会朝着这边靠拢,到时候我和赵秦躲好,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们见到自己同伴死了,一般情况下会往前面继续追击。
手电筒光芒越来越近。
我深吸了一口气,紧紧的捏着手里蝴蝶刀。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配枪,所以我必须要小心,连续干掉三个人,对我来说还是有些困难的,我静静的等待着,终于,他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还听到其中一个骂骂咧咧,说:妈的,这么大的雨这么冷的天,都不能好好在家呆着。
接着另外一个人就说:胡子,别抱怨了,要是吴爷真的杀回昆南市,坐上了老大的位置,那咱们可都成了元老了,到时候想要什么有什么,车子,妞,房子,荣华富贵。
就是这个时候。
我的身子猛然之间暴起,我一脚踹飞最前面的一个,然后手用力一划,噗噗两声,蝴蝶刀划破了后面两人的喉咙,鲜血飚射,和雨水融为一体。
被我踹飞的站起来之后,大吼了一声他们在这,可惜下一刻,我的蝴蝶刀又划破了他的喉咙。
三条命,瞬间失去了生机。
自从当初和武舞在山上,我连续杀了两个人之后,我的心性已经磨练出来了,所以杀了人之后很镇定。
我在他们身上摸了下,发下他们三拿的都是刀子,没有枪。
最后一个临死前大吼的那一声,被最近的几个小队听到了,他们电筒光芒朝着这边开始移动,我飞快的往赵秦那边跑了过去,想了想,还是躲在树上最好,于是我先上了树,然后再拽着赵秦上树,在我们很费力的躲进了树叶之中的时候,吴和平的手下终于来到了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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