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约莫一个小时后,车子驶过一座大桥,进入了灯塔国东海岸与哥谭齐名的超级都市大都会。
进入了城市,克拉克再一次放慢了车速,缓缓地跟在车流后面。
“胡先生,请问您要去哪里?不如我们带你过去吧!”克拉克从后视镜里看了看胡禄,亲切的询问道。
胡禄虽然脸皮厚,但是也没有厚到把客气话当真的程度,再者说,整个大都会,除了星球日报这个大超曾经工作的地方外,其它的他一个都不认识。
是以,他婉拒了克拉克的好意,就在前方不远处下了车,不过他还是厚着脸皮要到了克拉克和露易丝两人的电话,美名其曰为了日后方便联系,好让他可以感谢他们的帮助。
下了车之后,胡禄开始仔细观察着这座城市。
时尚,现代,这是胡禄对它的第一印象。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充满了现代化的气息,这是和哥谭完全不一样的建筑风格。
或许是为了凸显出黑暗,哥谭所有的建筑都偏向哥特式风格,再配上常年不见天日,总是显得阴沉沉的天空,给人的感觉总是十分压抑。
而大都会则和哥谭完全相反,就算是如此现代化的城市,也能看见蔚蓝的天空,在阳光的映衬下,让人觉得豁然开朗,心情轻松加愉快。
真不愧是和哥谭并称为东海岸的双子星的城市,与哥谭一个光明,一个黑暗,就好像是世界的两面,全都被囊括到了这两座城市中。
欣赏了一番这错城市的风光后,胡禄便觉得先找个地方落脚,然后再好好的在这个城市游玩一番。
和刚穿越的时候不一样,现在的他也是算是个大富豪了,当然不能委屈了自己,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大都会最大最豪华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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