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mm,就跟一个当文员的四眼仔带着一副金丝眼镜一样,是一件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的事。
综上所述,胡禄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他的推理是正确的话,那么,只要他能够让人产生巨大的情绪波动,就能够获得大量的情丝,然后牵引大量的天地灵气进入他的体能,从而获得更强大的金手指。
然后再依靠更强大的金手指,去制造更加巨大的情绪波动,获得更加多的情丝,牵引更多的天地灵气进入他的体内,就能获得更加更加强大的金手指。
再然后……
总之,就是不断的重复重复再重复的重复以上的这个过程,胡禄就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成长,最后拳打超人,脚踢蝙蝠侠,成为这个世界无敌的存在。
“唉,幸亏当年没有考上警校,不然,就我这智商,那些犯罪分子哪里还有活路,还没犯罪呢,估计就被我给扔进监狱了。不过,我为什么要拳打超人脚踢蝙蝠侠,他们不是正派角色吗?”胡禄觉得自己的思想有些奇怪,似乎有点危险啊!
“一定是今天受的刺激太大了,导致我的精神有些紊乱,看来必须要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唉,作为一个知名的网文作家,我的脑洞如此巨大,让别人怎么混呢?”
脑中再一次冒出这样自大的念头,胡禄发觉有些不对劲了,像他这样的四有五好青年,平时二十四真言常挂嘴边,按说不应该会有这样自大的想法,可是今天却接二连三的冒出来,这绝对不正常。
“难道,我遇到超级罪犯了?”胡禄不由得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
哥谭,最不缺的就是人才,在这些人才的手底下,任何的构思都有可能变为现实,研究出个什么让人自我膨胀的化学武器不要太简单。
胡禄觉得自己有可能就遇上了这样的超级罪犯,不然解释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好好的就自我膨胀了,这一点也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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