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声音来判断,再过十五秒,就有一队人会路过这里了。
“这把手枪的弹夹容量只有七发,从声音判断,入侵者应该是分为了四队人,每队有五个……七发子弹,五个人……只有两次失手机会。”
他倒是不怕打不准。说实话,在地狱厨房里排除掉金并手下那个叫“靶眼”的变态以外,他可以说是最强的枪手……之一。这么近的距离,还是偷袭,打中几乎是必然的。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来者会不会是和前几天他抓的那几个家伙一样,随身还穿着防弹衣的。
这么近的距离,打中人没问题,但如果要打中没有防弹衣保护,而且是致命位置的头部就很麻烦了。
前两枪还好说,后面几枪就麻烦了。听到枪声响起,入侵者如果多做几个规避动作,他就会陷入相当麻烦的境地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莱斯开始后悔,为什么要带上刚刚林恩给他的这把枪,而不是自己原来的配枪。起码原来那把的弹夹容量可是有十一发的,容错率也会高不少。而且刚刚为了省事,他还忘记了把前两天弄到手的防弹衣给穿上了。
打架都不带好装备的,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他自嘲地笑了两下,双眼却一眨不眨。
来了!
他屏住了呼吸,一滴汗水从额头流下,顺着鼻梁流过人中,进了嘴里。
终于第一个人冒了出来,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式的扣动了扳机。
可在扣下之后,他才心生了一阵懊恼和恐慌。
来者居然是带了防护钢盔的!从头到脚都被保护得严严实实的!
寻常手枪想要打致命一击根本不可能,都穿透不了保护。所以他只能是打露出来的那一小部分,也就是双眼往下那一块。
糟了,子弹浪费了一发!刚刚那发白打了!
莱斯心生懊恼,耳边却听到了一声巨响。再抬眼一看,就看见一阵剧烈的火光和烈焰在自己的身前爆炸了开来。他直接被产生的气浪冲飞了出去,砸在了背后的钢铁墙壁上。
晕倒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
玛德,这群家伙,打我一个居然还丢手雷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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