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怕的不是这一群森林狼,而是忽然想到刚踏上开拓征途的第二天,还没离开纳萨力克境内呢就遇到这么多敌人,现在谁知道以后会是怎样危险的境地?
那些未经开拓、谁都没有去过的蛮荒之地,攻略难度一直是传说级。
因为人们只在传说中听过开拓骑士在蛮荒之地的英勇事迹,上一位成功为王国将蛮荒之地化为领土的开拓骑士距今至少已经去世了数百年。
听到“八十头”的数量,利兹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威廉,你带四百人围剿森林狼,不准有任何一人殉职,办的到吗?”
“如您所愿!”威廉微微低下头行了一个骑士礼。
随着清脆的拔剑声,威廉握着手中的长剑,带领四百名士兵前往斥候指示的方向。
“那个什么森林狼很强吗?”烬向劳伦斯问道。
“怎么说呢……”劳伦斯想了想,“破坏力大概有石蟾蜍的三分之一,速度和铁尾蝎差不多,属于群居魔兽,有很强的凶性。但防御力很低,比不上任何一只在塔孜克矿区有名有姓的魔物,还是比较好对付的,10名见习骑士、5名骑士和1名大地骑士基本就能稳过,顶多有几个人受点轻伤。”
“当然,我们纳萨力克的骑士铠甲质量远比同等级的好,特别是我身上的,连石蟾蜍都破不了防,更别说森林狼了。”
言下之意,如果是纳萨力克的骑士出手,需要的人数还会更少。
“懂了。”烬恍然大悟地点点头。
劳伦斯高傲地昂起头颅,少爷总算明白他的臣子们有多么牛逼了。
“这个利兹是个雏儿。”烬作出结论。
“啊?”劳伦斯愣了,事情发展怎么和他想的不一样?
“大地骑士的实力或许做不了假,但战斗经验恐怕并不丰富,特别是行军打仗、讨伐魔物什么的,彻头彻尾的新手。”烬松了口气,这才符合中二热血少年的设定嘛,差点真把他当作什么老鸟了。
“按你的说法,森林狼就是一群弱鸡,对付这群弱鸡还要派上五倍以上的兵力再加一个大地骑士,杀鸡杀的都用上四十米长的大刀了。”
难怪那个叫罗兰的大地骑士一副憋着笑的样子,烬有那么一瞬间以为对方是庆幸自己不用上场。
而那个威廉,自始自终都板着脸,好像敌人强大的无可匹敌一样。
啧啧,都是些腹黑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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