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萝卜头立刻欢呼雀跃起来。
吴氏瞪了两个小家伙一眼,道:“银耳这东西可金贵了,你们两个不要这么不懂事,偶尔吃一回好了,哪里还能经常吃?”
吴氏想着这银耳这么贵,肯定是顶好的东西,依依从山采来也不容易,而且也不是每回都能采到,这剩下的都留给依依补身子才好,全都给他们吃了,不是白糟蹋了?
那么贵的东西,他们家肯定是买不起的,那剩下的银耳吃完可没有了,自然不能给大家当饭吃。
林希和林巧都很懂事,听吴氏这么说,忙点头道:“三姐,我们尝过味道好,不用经常吃,米粥和馒头味道更好,我们更喜欢吃呢。”
说着,两个小家伙用力的咬了一口馒头,香香的嚼了起来。
对于他们来说,馒头味道也是不错的,香香甜甜,不银耳差。
林依知道吴氏是心疼自己,所以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心里感动,越发觉得要对家里的人好,让大家都过好日子。
吴氏说了之后,大家都格外小心,细细品味银耳的味道,把碗里的银耳粥喝得一滴不剩。
吴氏却是光咬着馒头吃,一口不喝面前的银耳粥。
林依见了,便问:“娘,你怎么不喝?这银耳可甜了!”
吴氏见林依的碗空了,便把自己面前的银耳推过去,笑道:“依依,娘不爱吃甜的,你帮娘喝了吧。”
这一碗银耳,抵得过几十斤的高粱,吴氏心纠结着,怎么也下不去嘴,还是都给依依吃吧。
林依摸了摸肚子,笑道:“娘,我也想吃,只是吃不下了,这东西坏得快,娘快吃,不然坏了可惜了。”
如果直接劝吴氏吃,她肯定还是舍不得,不如告诉她不吃坏了,她肯定舍不得让这么金贵的银耳变坏。
吴氏一听,果然吓坏了,忙将银耳端过来,快速的吃了起来,生怕她再磨蹭,这么金贵的银耳被她浪费了。
大家吃完了早饭,吴氏和林佳去洗碗,纪千墨要背林路回屋,却被他拒绝了,他说想坐在堂屋里看着外面的院子。
林依觉得整天闷在屋子里也不好,便答应了,让林巧和林希留下来陪林路。
林依拉着金豆去厨房吃药,然后带昨天去镇买的青菜头籽,去西边耳房拿锄头等工具,准备去田里干活。
林依拿起一把锄头,正要往肩扛,却被纪千墨抢了过来。
纪千墨笑道:“媳妇儿,锄头重,我来扛!”
他说着,便将锄头往肩一甩,忽然腹部传来一丝疼痛,他微微皱了皱眉头。
林依见了,关切的问道:“怎么了?”
虽然这小傻子有时候挺讨人嫌,但大多数时候还是很暖心的,林依也愿意关心他。
纪千墨捂着肚子,皱眉道:“这里有点疼!”
林依想起来,他的腹部是受过伤的,估计还没好呢。
昨天买了金疮药,一直被他当宝贝藏着,林依还以为他自己过药了呢。
林依问道:“昨天你没药?”
纪千墨摇摇头,傻傻道:“我忘了”
“”
这也能忘?!亏他还买那么贵的金疮药,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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