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了!”
黑夜之中一声吆喝声,让原本就沸腾的营地,变得更加的沸腾起来,一些士兵欢呼着从自己的屋子里冲了出来,围拢在这个邮差的身边,期待着自己能有一封家书。
余志乾跟着人群,来到营地中间的位置,一个穿着白色披风,挂着两个单肩包的中年男子,好像还断了半只手掌被人包在中间的位置。
这个邮差被大家拥挤着带入了一个比较大的房间之中,靠近火堆,一群人则围拢在他身旁,眼神之中充满了期待,在战场上,没有任何东西,比一封家书,更能够让普通人感受到温暖。
“你们的营地换掉了,要不是看到了标记,我还真找不到这个地方,我读一下名字,听到名字的过来取一下信,大家站好了,不要拥挤!”说完之后,伸手将自己左边的第一个背包打开,将里面的信封拿了出来,开始读名。
“威尔希廉!哈因镇的威尔希廉!”
“帕波多姆!来自首都的帕波多姆!”
“”
“琼斯杰克逊!来自谢尔曼的琼斯杰克逊!”
“在这里呢,在这里呢!”一个士兵激动的举起了自己的手,邮差将信封递了过去:“那可是一个好地方,接好了小伙子,你很棒!看完快一点的去写回信!”
一个接着一个名字读出来,有的人拿到信封之后,立刻哭了出来,抱着信封激动的泪流满面,但是还有更多的人,没有被读到名字,但是却依旧在等待着,就像是在幼儿园上课时,老师正在给同学发小红花,很多人都在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那一朵。
不大的单肩包,承载不了那么多的希望,最终之后三十多人收到了自己的家书,一些士兵有些激动的看着邮差:“先生,您找找看,有没有帕尔的信,我是来自哈丁镇的帕尔!”
“勇敢的孩子,你的信可能正在路上,不要着急,下一次我过来的时候一定会给你带来的!”邮差脸上始终挂着笑容,慢慢的将其余的信封给收了起来,看着没有收到信,情绪低落的士兵:“孩子们,勇士们,你们的信可能只是慢了一点,下一次我老哈克来的时候,一定将你们的信都带到,你们现在可以去写一写你们想要寄回去的信,我会将你们带回去的!”
人群最终还是慢慢的散开,激动的泪水混合着失望的眼神,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众生相一样,余志乾在人群之中,看着不断挥舞的双手,兴奋的叫声,感觉自己于千万人之中走散,自己好像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孤独感油然而生。
人是一种感性的动物,需要交流和倾诉,战争之中,这种感觉会被无限的放大,而一封价值千金的家书,是最好的寄托,可是余志乾却没有,甚至连一个能够写信的人都没有。
“孩子,你怎么不去写信?”
余志乾看着面前的老人,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是却不好开口,自己没有人能够收,写一封没有地址的信吗?余志乾摇了摇头。
“没关系,哪怕再远,我们也会将你们的信送回去的,哪怕和家里有矛盾,也记得和家里人说一声你的近况,他们会想你的!”
“可是,他们都在国外!”
余志乾缓缓的开口,而老哈克愣了一下,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国外?那个国家?”
“在中国,你知道吗?就是那个在东方的国家!”
“哦,我知道,我听说那里到处都是黄金,不过好像这些年并不是太平,那么远?不过你放心,应该可以寄到,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跟着轮船,最多一个月就可以邮寄到你想要到的地方!”
“这样吗?那我试试!”
余志乾说完之后,回到自己的小屋子之中,找来了信封,还有一支钢笔,提笔开始写了起来,他在这里没有父母,没有家人,但是他却还有一个祖国,他可以写信给一些自己知道的名人,这也算是一种寄托。
余志乾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往陕西写一封信,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大致的写出了一些东西,自己记住的历史的一些事情,用的笔墨很少,只是将大事情都写了出来,然后仔细的包好,找到老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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