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黑科技,最令凯感兴趣的就是战甲的战靴了,战靴底部加装了微型磁力操控装置,可以让人短暂浮空,在平时行动时,战靴也可以让人在行动之间,悄无声息,就好像踩在空气海绵上一样,另外它也可以提供难以想象的抓地力,让人飞檐走壁如履平地,甚至可以让人与地面平行的站立在墙上!
简直是轻功的科技版。
除了战甲,还有一些零碎,都是来至于金士曼的最新产品,甚至连金士曼内部的圆桌骑士都还没来得及装备。
凯的确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但……
“为什么是蝙蝠侠?”
对!这玩意简直和蝙蝠侠的战甲一模一样,当然细节处的东西就不需要去深究了,总之凯看到这些玩意,第一反应就是蝙蝠侠。
“蝙蝠侠?那是什么?您给自己新起的代号?”
阿福自然不会知道蝙蝠侠是什么。“这是凯利小姐根据超级英雄夜枭的形象设计出来的,她本来准备给您起夜枭这个外号的,不过……我现在对蝙蝠侠这个代号更加认同。”
凯瞪大眼睛看向阿福。他啥时候说过要出道当超级英雄了?
阿福似乎看出了凯的想法,他微笑的说道:“虽然凯利小姐的提议有玩笑的意思,但我却觉得,这样的建议也不无不可。”
凯瞪了一眼阿福,责怪他跟着凯利一起胡闹。
“不,老爷,我并不是支持凯利小姐的小爱好,而是出于对您自身的情况而得出的结论。”
“什么结论?”凯没好气的说道。
阿福微微鞠躬,认真的说道:“您是骑士之王,黄金的狮子。是传说中的骑士,你注定不会是普通人,也做不成普通人。您难道真的一直就这么当一个小小的警察?”
听到阿福的问题,凯有点不知该怎么说。
没错,他压根就没考虑过未来,他一直都想的是既来之则安之。他没什么欲求,他有的是钱,也拥有别人求之不得的力量,更拥有漫长的生命。这也是他感觉到烦躁的原因之一。
或许有点矫情,可事实的确如此,当他拥有一切,又没什么欲望的时候,他总感觉人生没什么意思。
倒不是说厌世,而是怎么说,应该说是无聊。
“您讨厌被打搅,又不愿意对很多事袖手旁观。”
凯的个性的确如此,看起来冷淡,可实际上看到一些看不过眼的事,又自觉不自觉的就插手。这是他当警察的原因之一。
“警察这个身份是有局限性的,但蝙蝠侠这个身份却没有。您为什么不试试呢?”
凯抹了抹蝙蝠侠战甲,突然觉得阿福说的有道理,事实上他自己也是这么做的,汉尼拔这个马甲不就是干这个的?只是之前一直都怎么放在心上而已。
看着这拉风的战甲,凯陷入了思考。
……
洛杉矶东郊,一处仓库内,伯班克正躺在一张简易的病床上,十几名手下分布在周围,只有两名小弟,满脸是汗的为伯班克进行治疗。
说是治疗,实际上就是小心的为伯班克身上取下弹头。这俩人一看就不是专业的,那个手抖的,就像筛糠一样。
伯班克却对身体上的特通一点没有反应。可这并不能让两名手下放心,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伯班克会不会发飙。
终于当最后一刻弹头被取出来之后,两人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总算是没出岔子。
等到他们帮伯班克打上绷带,立刻逃命似的跑开。这和赌命一样,要么没事,要么死翘翘!太刺激了。
“查到了那个警察的住处了吗?”
伯班克沙哑的声音像是刚刚从酷热干燥的沙漠里回来一样,干裂的不得了。
“查到了。”
“今晚,我们再次行动!警察绝对不会想到我们会再次行动,所以我绝对不允许失败第二次!带上所有装备,包括炸药,你们应该明白,既然接受了金并的任务,要么成功,要么死!没有第三个选择!”
“明白!”
一群抢手显然明白伯班克的意思,于是稀稀拉拉,低沉的回道:“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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