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纽约时报的特派记者,正在事发现场报道关于幸存者游戏事件的最新进展。
“这里是圣莫妮卡海岸的树林,杜小笙准……”作为纽约时报的特派记者,埃斯的语速绝不算慢,但是这一次,他才只来自说出半句话,仍旧处在十人包围圈中的杜小笙已经一个箭步冲出,超快的移动,令杜小笙拍摄的画面拉出一道虚影!
拥有系统雷达的帮助,杜小笙飞快蹿向十人中距离他最近的一个人。
这是堪比世界短跑记录的冲刺!
一秒多米的杜小笙,在周围武装份子们看来,整个人如同闪电般冲向了那名暴徒。
只有一瞬间,带着头套的武装份子还没等慌乱地举起枪,杜小笙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拳头狠狠挥了出去。
这是一记连佬爹都吃不消的重拳,拳头砸在那名武装份子的脸上,只一拳,被打塌了鼻梁骨的武装份子瞬间因为剧痛昏厥了过去。
横冲直撞地杀进包围圈中,起手居然是用重拳去砸。
即使在普通人的认知范围内,杜小笙这样做,也绝对是非常莽撞非常错误的选择。
但是现在,在面对十名持枪暴徒的围堵下,作为fb荣誉探员,刚刚亲手干掉佣兵之王的杜小笙,就以这么个连普通人都不会选择的方式,发起了新一轮的进攻!
为什么在敌人包围圈中,不推荐冲过去肉搏?”
因为肉搏虽然对于杜小笙这种身体条件绝对占优的运动高手来说,虽然杀敌最是简单有效,但考虑到持枪暴徒数量众多,贸然离开隐蔽物,极其容易中弹,所以这样的肉搏行为,只适用于一对一双方都没有远程武器的时候。
所以,直接冲上去开干,在拥有作战经验的特种战士们看来,这种行为简直是莽撞到了极点。
然而,现在冲上去的人是杜小笙,没人会认为杜小笙这样做是错的。
在杜小笙的身上,所有人看到的都是一种自信,他的动作无比迅速,出拳又快又狠!
勇猛精进!
杜小笙的一拳,带着势不可挡的猛,仿佛古代在敌军阵营里杀了七进七出的猛将!
电光石火间,放倒一人的同时,敌方剩余九人的子弹扫射也已经到了。
杜小笙身子一矮,朝着大致的方向开枪还击,射空了最后两发子弹的他,抓起掉在地上的枪,没有半点喘息,找了一个掩体相对较多的方向,一边开枪,一边朝着另一位暴徒所在的方向急速冲刺!
直播间中,所有人都被杜小笙疯狂的行为吓傻了。
他疯了吗?怎么跟赶命一样?
杜小笙确实赶时间,因为极限暴走胶囊的药效,就只剩下了秒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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