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鲜时鲜,新下来的小胡瓜,就是什么调味都不放,井水冲洗干净直接啃便好吃得很
时人言大道至简,亦可见大味必淡啊。
当然对于胡瓜的料理,崔令鸢还是喜欢拍扁了拿油盐酱醋一拌,酸辣辣的凉拌黄瓜,夏夜里做下粥小菜或是夜宵前开胃都很好。
心思单纯直爽如阿桃仍有担忧:“郎君在文德殿值了一整夜,咱们就给他吃这寻常胡瓜么?”小胡瓜正当时,外头市集上不过三五文钱就能买上许多,郎君会不会嫌娘子敷衍?
崔令鸢挑眉,蹭饭的也有发言权?
她宽慰婢子,像沈三郎这种钟鸣鼎食出身,平日浓肥辛甘吃多了的贵公子,想换口味,自然看不上那些假做荤腥,否则也不会跟着她们一起吃了。
这才是真讲究呢!
说着说着,她又给自己的婢子兼帮厨们进行“配得感”培训洗脑:“你所谓‘寻常’,不过是原材料普遍价低。胡瓜于市集中常得,羊牛于高门亦是常见,若只这么算,他沈三郎眼中便没有不寻常的食物。”
沈晏才下值,进门便听见厨房里飘来崔令鸢与婢子在背后闲话他,不由得脚下一顿。
“若是开食肆,便要算前期投入的成本、人工、时间,”
她停下啜一口酸梅饮,润润嗓子,“当然了,还有你们小娘子我费的脑子。豕骨难啃肉少,故寻常百姓也不屑吃。我们将其烫、炸、煸、炖,一番作为,它便不再是贫者不肯煮的贱骨了——”
清晨的曦光透过小厨房的门投在地上,站在门口的崔令鸢犹如沐浴着圣光一般,慷慨陈词,除丁香有些一言难尽外,其余婢子们都崇拜地仰头看她。
崔令鸢颇有些得意:“放在醉仙楼,它是价可值十金的红煨豕骨!给我御宴也不换!”
丁香:“......”
沈晏:“......”
砂锅里鲜笋粥咕嘟咕嘟,翻腾如白玉。
煮粥是个细致活儿,吃货主儿袁枚说了,“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米水融合,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
这鲜笋粥原先是庵堂做法,后来才传到民间。做法是把嫩笋切成方片,加水米熬煮,山鲜和香糯新米融合得恰到好处,米水融合,柔腻如一,清淡鲜美。
故其中虽未曾加入名贵食材,亦得前人赞其为“和米铛中煮白玉”。
崔令鸢生出感慨,指着那粥道:“说来说去,其实还是得看庖厨的手艺。大味必淡是不错,可我要真给他沈三郎吃清水配白馍,他肯定摔盘走。”
想到她平日人前眉眼温柔大度体贴模样,与这会子的揶揄讽趣相去甚远......
沈晏绷着脸,呵,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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