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明一将最后一片披萨干掉,打着饱嗝去洗手间洗漱后,瑞雯很自然地收拾起那五只披萨盒。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绝不相信这世界上真有人能一口气吃下这么多东西。主要还是平时工作太忙了,疯马警探瑞雯根本就没时间也没兴趣去关注网络上的那些吃播秀。
沐浴时,明一快速整理了大脑内的信息。
超强感知能力虽是与生俱来的,但也并非一出生就达到此时的程度。正如Boss所说的那样,明一的超感是在逐渐增长中越来越强大。
到目前为止,他已经突破了许多理论上人类感知方面所能达到的极限。
注意,这里说的是理论。
以一个视力正常的普通人为例,能在暗夜中看到50公里外的火光。这就是理论极限。但要分辨出所见为何物的距离,最多不过几百米。
因为这涉及到被看到物的颜色,颜色又与色素粒子等条件相关。
而在光线正常无雾霾的白日,明一能看清千米处某个人衣服上的一颗纽扣。
而相较于视觉,听觉、嗅觉的理论距离极限与分辩能力相对就模糊得多。
声音传播有赖于介质。介质不同,其传播速度与最后被人们所听到的声效就不同。在此就不一一展开讨论了,总之,声音与气味分子一样,纷杂繁多到无法用具体的量词来囊括。
我们能分辨出汽车喇叭声、撞击声、雷声以及动物的叫声,等等…专业人士则比我等无一技之长之人在其专业领域要强得多。
如,跑车爱好者或修理技师,能听出不同马力的发动机轰鸣声。比如大家都认识的某个光头肌肉男,总是用他那低沉的嗓音形容跑车为‘猛兽’或者‘宝贝’…后来,他的好兄弟保罗不幸英年早逝…抱歉,跑题了。
再说到气味,这是种无法量定并很难进行具体描述的化学信息。
一千个人心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一千个人闻到臭豆腐‘臭’的程度也不尽相同。
决定了嗅觉能力的嗅觉细胞是一种特殊的双极神经元,人类能识别并记忆的气味约有一千种。
超过十种气味混合在一起后,大部分人都无法将之一一识别。因此,有调香师被称拥有价值上亿的鼻子。
事实上,在眼睛、鼻子、耳朵都正常的情况下,决定了感知能力的并不是这些硬件,而是大脑内的感知区域。
而被黑眼圈博士谷旷惊为非人类所有的明一的大脑,其感知区域的强大令他拥有了远超任何专业人士的视觉、听觉、嗅觉,以及更为微妙的触觉。
而此时此刻,被Boss初步定义为超感进化者的明一,十分笃定地确认自己已经拥有了超越一般意义的另一种感知能力。
如果,通过神经接驳获取被接驳对象实时思考内容,属于感知范畴内的话。
至于原因,或许是昨晚在急于找到卡洛儿时感知极限被突破,从而打开了谷博士所说的禁区。
究竟是不是,明一并不急于去寻根究底。十几年来,他对自己身体的变化,向来都是泰然处之。虽然,这次的变化有点大,但他并不觉得有多么惊奇。
眼下他所要做的是,尽快掌控这一能力。
控制超强的听觉,他用了三年。在找到办法之前,他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试想,耳中充斥着无名岛周边的风声、水声,洋底鱼类游动声…能睡着都有鬼了。更别说还有那些不在正常人类听觉波长范围内的声音。
经过多年训练,明一已经能自由选择关闭或打开、他所能听到的波段内的任何一种声音。
老话说的好,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想要掌控神经接驳这种‘高维度’感知能力,势必需要更多时间。
因此,洗完澡、确认了自己拥有高维感知能力之后,明一只能先将自己大脑内的接驳信号源关闭。
他现在就像个信号基站,这幢大楼住着的人的大脑,就是一台台电脑或手机,那些电脑此时正在处理的文件,手机正在发送的短信,他全都能‘感知’到。
这种感知并不是以实质的声音或图像呈现,而像是一种能被明一理解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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