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浩并没有为难可怜的乔治小姐,也庆幸乔治小姐的口水没喷到菜里面,他乡遇川菜的好心情让任浩懒得计较这种小事情,只是催促着老板赶紧再来点故乡的味道。
千里马遇伯乐,老板可谓是相当高兴,他一手标准的川菜技术,即使在故乡本地也小有名气,可惜来到秃鹰国后与当地的口味有些冲突,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即便跟随秃鹰国本地的中餐厅进行一定口味上的改良,但奈何这破地方人流量实在是小,平日活动的也就本地小镇的居民们,可惜了老板这一身好厨艺。所以,老板遇到任浩这么个识货的天朝人后,那是十分高兴,一身厨艺尽数施展,就为了任浩口中的一句“好吃”,这也是作为一名厨师最大的荣耀。
仅仅一顿饭,老板就将自己拿手的川菜全部做了一遍,任浩和乔治小姐也从小餐桌换到了大餐桌,最后做完的老板索性跟着任浩坐了下来,拿出一瓶珍藏的茅台便开始劝酒。
“我跟你说,任老弟,我们华人在外是真的难,特别是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生意不好还时不时有人来找茬,要不是我砸锅卖铁交了那高昂的租赁保证金,我早就特么跑了。”
“我懂我懂,咱们华人在外都不容易,很多时候都不是生存问题了,就是为了争一口气。”
“对,我就争这口气,我就不信我这个全省川菜冠军到这破地方开个小餐厅都开不起来,他奈奈的。这一争,就争了三年,连老婆都争回国了,哎。”
通常情况来说,喝醉酒的人十有九其实都是有意识的,所谓酒后撒风和酒后吐真言不过是在抱有意识的情况下放纵自己而已,这位名叫马超的憋屈老板跟任浩吐了一肚子苦水,任浩也适当的宽慰了一下,再怎么这基本的做人还是会做的,而且这马老板手艺确实不错啊,任浩都在思考要不聘请回万家乐天天给自己做饭算了。
从下午到月明星稀,一顿酒足饭饱下来,连乔治小姐都逐渐适应了川菜的麻辣,还跟着任浩和马老板喝了两口白酒,喝得两颊泛红,一对丹凤眼水灵灵的,还增添了一丝动人之色。
三个人一桌硬菜,还带喝酒,自然菜是吃不了多少的,所以这一大桌菜大部分都没夹多少,其中尤为抒情的马老板一腔醉意,硬是不要任浩付钱,还拍着任浩肩膀说这个朋友他认了,只希望在自己灰溜溜回国之前,任浩能多来陪他喝两杯,倒也是个性情中人,只是终被生活磨得有些疲累。
准备开溜之前,乔治小姐突然有些不好意思的对任浩说:“那个……这些菜我能不能打包回去……”
“嗯?”任浩看了一眼被自己夹得有些凌乱的菜品,“你要带回去的话,我让老马给你热热吧?”
“不……不用了,不用麻烦马先生,就这样挺好。”
那任浩就更没啥意见了,而就老马这副喝得醉醺醺的模样,别热着热着吐进去就太过于刺激了,至于任浩的话,除了微醺几分倒是状态良好,毕竟以前读书的时候就和寝室的天天溜出去一顿饭一人一瓶二两装二锅头,所以任浩现在对二锅头才格外的情有独钟,而且就移植柱间细胞后,任浩的身体耐性加强了不少,现在就更不容易醉了。
“小任啊!有空一定多过来啊,别的不说,想吃啥都交给你马老哥。”
老马的儿子马九斤扶着自己老爹,略微歉意的向任浩和乔治小姐挥手告别,至于任浩则帮着乔治小姐大包小包的提着一堆菜,准备今天当个好人送乔治小姐回家。
一路上,不知乔治小姐是畏惧任浩、还是因为打包感觉不好意思、又或者什么别的情绪,显得有些沉默。
好歹乔治小姐的家并不算远,或者说小镇也不大,在一个略显历史悠久的砖结构步梯楼公寓前,乔治小姐才低声说:“我到了。”
任浩望了望头顶的公寓,确实环境不咋地,还不如自己大学宿舍,那爬满铁锈的扶梯让人怀疑会不会踩两下就会断掉,还有那染色的红砖和不知道哪位“艺术家”喷的抽象式壁画,甚至楼下的垃圾堆旁任浩还看见流浪汉头部扎进垃圾袋里面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挂掉了。
“我帮你提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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