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尘所给的详细信息,这座塔戈尔大沙漠深处,很有几率蕴藏着一种异火,其名为“青莲地心火”。
林枫看过原著,知道这朵异火应该已经被蛇人族美杜莎女王给取走了,用之以蜕变自身,化为七彩吞天蟒。
在大漠之上纵身而起,于狂沙起卷之中疾速飞行,直到看见眼前一座小小的绿洲,林枫方才降落下来。
绿洲之上,有一座小小的城镇,这座城镇看起来,似乎还没有乌坦城大,而且应该是因为身处大漠,久经风沙的缘故,城墙都倒了好几处。
看过原著的林枫知道,这个大陆上有一种叫做“佣兵公会”的组织存在,如果想要获得一些讯息,又或者接取一些任务,那里是个不错的所在。
迈着从容不迫的步伐,林枫来到了这座小城里的佣兵公会,看起来只有一座占地一两百平的小房子,远没有传说中大城市里的气派。
就连公会大厅里的佣兵,也只有松松散散的二三十人,更不像原著中描述的那样人头攒动,摩肩擦踵。
应该是这座小城很少来一些陌生人的缘故,林枫甫一踏进佣兵公会,立马就吸引了一些人的眼光。
尤其他看起来年纪轻轻,外貌俊朗,穿着考究,而且气度又是十分不凡,佣兵公会里的服务女郎立即就眼前一亮,笑着迎了上来。
不仅是这女郎,大厅里稀稀疏疏的几个佣兵里,有几个女佣兵,看到林枫的模样,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二丫,瞅你那花痴样,不就一个小白脸吗?有你刚哥我强壮吗?”一个身穿皮甲的中年壮汉酸里酸气地冲着旁边的“雄壮”女佣兵道。
这个女佣兵身材魁梧,高有近两米,一身皮甲配长刀,肌肉棱角分明,完全称得上“雄壮”二字。
只见她几乎流着口水道:“只准你们男人爱美女,不准我们女人爱俊男吗?还有大山我警告你,叫我翠芬,别再叫我二丫,那名字太老土了!”
好家伙,翠芬就很时髦了吗?
以林枫的耳力,自然将周围的一些窃窃私语听得清清楚楚。
更何况,这些佣兵都是粗豪之人,即便是“窃窃私语”,也和常人正常说话相差无几,根本没有避讳的意思。
“先生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吗?”服务女郎扭着纤腰走了上来,脸上堆满了笑容,若不是脸上有几颗零碎的痘痘,倒称得上是个小美人。
林枫见过的美人多了,还没一个能让他真正动心的,更何况眼前这个普通“货色”,只是淡笑着道:“我想知道,美杜莎女王现在何处?”
他这话一出,大厅里的议论声纷纷停了下来,顿时静得出奇。
所谓人的名,树的影,“美杜莎女王”这几个字,在这片塔戈尔大沙漠上,那可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即便是加玛帝国皇帝的名字,也未必有这位令人心惊。
居然有人打听这位煞星的消息,这不是老寿星吃砒霜活腻味了嘛!
“哈哈”
寂静片刻后,大厅里响起一阵轰然大笑,都觉得这个小白脸是疯了。
就连接待林枫的女郎,面上充满媚意的笑容都淡了几分,觉得眼前这个俊男,俊倒是真俊,可脑子是不是有点问题?就他这细皮嫩肉的,可够美杜莎女王一顿朵颐的?
于是她有些好心地提醒道:“这位先生,美杜莎女王可是斗皇级的恐怖存在,普通人还是不要去招惹的好!”
林枫岂会不知道在场这些人的想法?
庸人之念罢了,他自然不会在意。
直接变戏法似的取出三四根金条放在手上,林枫面色不变,对着大厅内众人道:“谁能说出任何有关美杜莎女王的消息,这些金条就是谁的!”
安静,全场又瞬间再度安静!
随即,又是一阵粗重的呼吸声响起。
那可是金条!
看起来一根至少有两斤重,那可就相当于一百金币,四根加起来,那就是四百金币!
他们这些修为最多不过斗师、大斗师的佣兵,接任务外出个把月,也就只能赚到这么多金币罢了,现在只要回答几个问题,就能轻松到手,谁能不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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