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饭煲中,是满满一锅似乎散发着荧光的米饭。
其每一粒都无比饱满,带着惊人的香气。
方星拿起碗筷,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白米饭,吃了一大口。
灵米入口即化,更带着一股浓烈的米香,味道似乎比血牙米都更胜一筹。
“更关键的是……营养更好啊。”
哪怕不要菜,方星都吃得一本满足,不停盛饭,最后将满满一锅电饭煲吃得一干二净。
“唔……当真满足啊。”
吃饱喝足,方星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脸上浮现出一丝惬意之色:“与吞服‘气血丹’不同,并无狂暴的气血之力涌动,却好像有一条小溪,清澈而明净地涌遍全身……”
“不愧是灵米,当真没有一点丹毒,还感觉特别舒服……如果年深日久,肯定有潜移默化之功,还能改善体质!”
他感觉,如果一直吃灵米的话,哪怕没有‘先天丹’,将来晋升璞玉、胆魄境……甚至更高境界的根基都会变得更加牢固,突破瓶颈变得更加轻松。
“灵米,当真是个好东西啊……改天得多买点。”
想到灵米,方星就不由想到那个卖灵米的小姑娘丁红袖。
对方看起来虽然有些涉世未深,但却有一个见识广博的爷爷,倒是可以深交一番,套出不少消息情报。
……
经过一夜苦修,方星大体确认,灵米虽然功效不如丹药迅猛,但胜在潜移默化,效果持久。
并且从丹毒方面考虑,也的确需要注意一些。
唯一不太好的,就是价格问题了。
“我如今饭量,一天起码三斤灵米……十斤灵米也就三天多点。这就要一块灵石了……”
“这就不是普通底层该吃的玩意……果然,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啊。”
但对方星而言,既然灵米效果更好,而且没有副作用,哪怕贵一点,还是应该尽量纳入考虑的。
“有着灵米,也能尽快淬炼完筋骨,然后突破璞玉境界!”
筋骨境比皮肉境更加麻烦。
不说其它,就说全身数百块骨骼,都得一块块淬炼过来。
不仅如此,还有颅骨等异常要害的部位,修炼之时必须小心再小心,十分耗费时间。
“走吧!”
方星心念一动,拿了一些野花野果、以及采摘的草药,装了小半背篓,准备去青林坊市摆摊。
摆摊售卖,价格更高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则是方便打探消息。
他之前已经打听清楚了,在青林坊市摆摊并不收取什么费用。
除非是固定摊位或者店铺,才需要按月支付租金。
……
青林坊市。
人气依旧。
“他奶奶的,罗家三兄弟栽了……”
“据说附近不知何时跑来几头妖兽,有道友不幸遇难……唉,当初就不该开荒的。”
“这大荒之地虽然荒芜,但也有机缘……坊市中的郑家老祖,不就是在开荒之时侥幸误入前人洞府,获得一份筑基机缘,这才成功晋升筑基大修,从此风光无限的嘛?如今郑家把控坊市拍卖行生意,赚得盆满钵满,据说那位郑家老祖最近正准备迎娶第三十七房小妾……”
行人议论纷纷,似乎在说妖兽迁徙的事情。
方星对这个不太感兴趣,毕竟有着无人机探险,他早早就避开了几处危险之地。
此时逛了一圈之后,当即来到一个摊位边:“红袖姑娘,又见面了。”
这摊位上摆着几个箩筐,里面是满满的灵米,卖货的正是那位丁红袖。
“原来是你……”
丁红袖也认出方星易容之后的面孔,点点头:“还未请教……”
“我姓方……”
方星微微一笑,摆开一张粗布,拿出自己的货物,开始练摊。
丁红袖见到方星就在自己身边摆摊,脸上顿时有些羞红,又不太好意思说,扫了两眼方星的货物:“方道友,是做药材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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