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披萨?”布鲁诺很诧异地听着这个词。“不知道你这是什么食物,你在哪边学到的?”
“学以致用,自己创新的。”陆福说着,把披萨饼放进烤炉。
实际上呢?陆福生前的时候,他的父亲是个厨师。十几岁时,陆福开始学做饭,学会了很多菜,包括一些简单的西餐。所以,陆福学做菜,并非小白,其实已经有中餐底子了。
至于为什么布鲁诺会诧异,因为那时候不但没有披萨这个词,而且那时候的“披萨”,不过是奶酪加蜂蜜的烤发面饼罢了,没有这么多料,也没有这么讲究。所以眼前的这个“披萨”,完全是“大胆创新”。
大概烤了半个小时,陆福把铁盘里的披萨拿出来,用刀割了一个三角,递给布鲁诺。
“你这上面都放了什么?”
“尝尝就知道了。来,我的老师布鲁诺,尝一口?”
布鲁诺用手拿起披萨,往嘴里咬了一口,闭上眼睛,仔细咀嚼嘴里的食材——
“圣饼,面团和橄榄油融合,香而不腻。”
“芝士,发酵一年的那种,咸香可口。”
“市场上的小牛肉,大火烤而不腻,我喜欢。”
“蘑菇丁、萝卜丁、青椒,一系列的蔬菜,菜腥味刚好中和殆尽,只有鲜味。”
“用罗勒叶和洋葱调出来的,还有一种酸呼呼的浆果……酸甜适度,又能遮住芝士的油腻感。”
陆福没有告诉他,那个酸呼呼的浆果,是自己偷偷引种的番茄,否则布鲁诺绝对要把披萨吐出来。①
“最后……哦,天哪,在饼边还有芝士!绝了!”布鲁诺拍桌叫好。“我叫你揉圣饼,真是屈才了!我就应该教你各种花样!”
陆福赶紧摆摆手,谦虚到:“不敢,我就是个从军营里出来的大老粗,这次也就是胡思乱想来的……”
布鲁诺没有说话,而是把陆福带到饭桌前,给陆福和自己一人倒了一杯啤酒。
“当官的人了,最怕的就是迂腐顽固、坐享其成。”布鲁诺劝诫道。“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学做菜吗?”
“将来再回安格尔,好征服那帮贵族的胃啊!”陆福把第一个想到的理由脱口而出。
布鲁诺喝了口啤酒,回忆起以前的事情来:
“布列特公爵花重金,把我从教廷捞出来,带到亲王府。他给我的要求是:给全府的佣人和官员做菜,一个月之内,花样不能重复。我开始还有些诧异,怎么会有这样的要求呢?后来我发现,他三番五次奖赏和宴请学者们,还鼓励人们航海到大陆南方的岛屿去探险,我这才知道,原来他这么说不是为了图口腹之欲,而是为了创新!”
“并且,公爵还用这样的菜,征服了所有看不惯的贵族。所有在整个王宫里,他几乎没有什么敌人,四处逢源!”
说话间,布鲁诺放下酒杯,他的眼睛里浮出一道光芒来。
“我后来教了几个徒弟,他们基本功很扎实,也很努力。但是他们只会按照我的菜谱做,不敢越卢比孔河一步……所以,我不认为,他们的本事学到家了。”
而这时候,布鲁诺的心里话,已经很明确了。陆福学了一周,就能学以致用,不仅创新了,还成功征服了布鲁诺的嘴。他挖到宝了!只要能把这个徒弟教出来,布鲁诺就彻底声名远扬了。而且,布鲁诺认为,一个好的伯爵,必须要能创新。
他仿佛看到了远方的卡迪菲亚,他是个粗人,不会描述那是什么样的景色,但听得教皇说过:
——“我去那里宣教,就犹如回到南方的伦因诸城,繁华如梦。”
无疑是对布列特公爵政绩的最大的嘉奖。
“明白了。”陆福敬了布鲁诺一杯啤酒。酒罢,说道:“按您的意思,我学做菜,一是要学会创新,二是要用菜肴,征服那帮贵族的胃。”
不假。
“你将来不论是到王京还是卡迪菲亚,你一定要投靠一个。这个国家最大的两个势力就是王党和布列特的亲王。而你不交封地,忤逆君王,就必须要站队在布列特一侧了。”布鲁诺正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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