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乐歌回来了,还没有走?还在集市上?”
“是的!我亲眼看见的!乐歌我是认识的,亓官熊我自然是认识了!他就算死了烧成灰,我都能把他认出来。”
“他杀了我外祖父、外祖母,我正愁找不到他呢!好!既然他回来了,那就杀了他给我外祖父、外祖母报仇,挖出他的心肝来祭祀!走!”一个骑高头大马的年青人很有底气地吼道。
他不是别人,正是老族长的外甥。这个外甥,自然在山村里长大,跟乐歌是认识的。小时候!他依仗外祖父和舅舅们,经常欺负乐歌。他虽然比乐歌大,身体也壮实,力气也大,可他就是打不过乐歌。每次跟乐歌交手,都被乐歌巧妙地打败了。
后来长大了,他还偷偷地跟乐歌打过几次架,结果也一样输了。因为长大了,他觉得丢人,就回了自己的家。据说!这几年跟人学了武功,在军队里面混了个军官,很牛比的。
这次不是?他过来看望自己的舅舅等人,结果得知舅舅他们被人逼迫得迁徙了。
告诉他这个消息的人不是别人,是山村里的一个外来户。因为偷别人的狩猎工具和猎物被亓官熊抓了现行,教训了一顿。亓官熊很给他面子,没有把这件事抖出来。可他做贼心虚,因此而怀恨亓官熊。
当然!是那种小人的怀恨。记在心里,背后暗害。当面的时候!他是一副臣服的样子。
平时的亓官熊,见他在面前唯唯诺诺一副知错悔改地样子,早已把当年教训对方的事给忘了。
在这个乱世中,偷偷摸摸是很正常的事,为了活着,被迫无奈大多数人都干过。包括他亓官熊,饿急了也一样偷别人的东西吃。
所以!将心比心!逮住别人偷偷摸摸只要不是以偷偷摸摸为职业、为生存手段,被迫无奈或者临时起意,都是可以原谅的。
也就在乐歌站在门口送亓官熊走的时候,还是被村子里这个惯偷给看见了。
因为他是惯偷,经常偷别人狩猎工具上面的猎物,所以他必须起早拿到集市上来卖,以免被人撞见。结果!便宜卖完猎物的他,无意中看见乐歌送亓官熊走。
正在他记恨亓官熊的时候,却正好遇见老族长的外甥。因此!他就把这一消息告诉给了对方。
他跟乐歌没有多大地仇恨,可他跟亓官熊有“暗仇”,所以!就做了一回缺德的事,向老族长的外甥告密了。
当年乐歌杀老族长夫妇的事,虽然没有公开承认,可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大家都认定了,人是乐歌杀的,只是没有证据而已。不!只是人家不敢、不愿意出来作证而已。比如说二狗子,明明看见了,结果在家人的作用下,人家又死不承认了。
他才不管乐歌是什么王子?更是无所谓乐歌的死活。他不是针对乐歌,而是针对亓官熊。在他的记忆里,乐歌是亓官熊的儿子,亓官熊是乐歌的爹。所以乐歌要是被人杀了,等于就是报复了亓官熊。
小人就是这样:为了报复别人,不择手段。为了报复别人,只要能够达到目的,他们是不顾一切的。
他听说了:老族长的外甥混到宋国的军队中去了,当了一个不小的官。
别人是不愿意服兵役,害怕上战场。而某些人!他们不是愿意服兵役,而是想在军队中混。只要你混上领导了,你上前线的可能性就小一些。你是领导你可以指使别人带头冲,你缩在人群中,这样死的可能性就小一些。要是仗打胜了,功劳都归领导,兵士们只是炮灰。
老族长的外甥,就是抱着这种想法,才混到宋国的军队中去的。再则!宋国最近不少年了都没有打大仗。没有大的战役,地方军队就无须上前线,只要留守在地方就行。
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谁不愿意去当兵呢?当兵是可以减免家里的赋税的。另外!要是死了,还可以得到一定地抚恤金。
其实!对于穷人来说,当兵也是一种生存的方式。牺牲自己,保全家人。保卫诸侯这个观念,在穷人那里是没有的,生存才是根本。
老族长的外甥得知情况后,立马就赶到客栈这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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