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嘈杂的声音吵醒了尼禄。
桥边的街道是个很繁华的地方,大部分民居第一层都是贯通的,是对外营业的商铺,虽然都是石头砌的,外面却刷上了五颜六色的油漆,让这条街变得分外绚丽。
离这里最近的那家商铺的老板,也是个地精,不过他并没有什么不良的记录,看见尼禄醒了,还远远的冲着这边打了招呼。
尼禄也回以笑容。
蒂姆跟比索终于回来了,还是满面红光意犹未尽的样子,刚回来就找个地方一躺,声称自己威武尽夜,现在得补补觉。
可是尼禄却有点生气。
“你们的新衣服呢?”
蒂姆无所谓的道:“明儿个再买不行么?”
比索有些小心翼翼的说:“……丢了。”
“到底是没买还是丢了?”
一阵无言。
尼禄冲上去左右两脚,把蒂姆和比索踹了起来,看着尼禄生气的样子,蒂姆也有点心虚。
“丢……丢了,不过剩下的钱还够买一套新的!”
“怎么丢的?”
还是比索说了实话:“昨天晚上,蒂姆想了个主意,让男的女装,女的男装,互相换着穿,然后有几个老家伙也觉得有趣,后来就穿乱了,后来我们的衣服就穿在那几个老家伙身上,后来老家伙们突然就不见了……然后我们只好找回了旧衣服先穿着……”
“还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吗?”
“喝多了……记不清了。”
尼禄无语。
蒂姆平时还是很精明的,但是太不够谨慎,性格有点随意。
“别忘了老爹怎么混成乞丐的,买新的吧。”
“钱……钱不够了。”说话的还是比索。
那可是够花两年多的钱!即便捐出去很大一部分,即便他们出去玩了,即便衣服卖得贵,也不该花这么快啊!
蒂姆试着道:“咱们,咱们这次收成这么好,还讨饭干嘛,要做就做专业的……”
比索也试着道:“虽然不太好,但是,就做几回的话,可以改行当商人什么的……”
“马斯凯尼。”
听到尼禄喊他,在一旁没说话的马斯凯尼忽然站了起来。
“剩下的钱,咱们俩一人出一半,给他们吧。”
“这……”
“老大,我们自作自受,我们挨饿,没事的!”
尼禄很真诚的说:“这件事我也有错,马斯凯尼没错,所以以后我会还他。我们也不差这些钱,明说了吧,再过几天,那个计划,就是为了转行,以后咱们不用做乞丐了。”
“我们已经是大孩子了,有手有脚,除了出身以外,我们并不可怜,也没有比别人更差的地方。”
蒂姆听到了弦外之音。
“那个计划……难道不是新计划,而是……那个计划?”
尼禄点头。
但这次蒂姆和比索都没反对,他们也没脸反对。
“你们还记得我们刚来城东不久时,遇到的那一队人吗?我已经调查过了,他们确实是帝国元老。”
尼禄说的是三年前的事情,他们在乞讨的时候看见大约十余个骑兵护送着三辆精致的马车,拉车的马匹都是纯白色没有一根杂毛的高头白马,神俊异常,但让尼禄等人记忆深刻的并不是他们的富裕,索兰琛虽然人口很少,富人却是不少的,第二天这家人就在风光市城东开了个“慈善食堂”,每天定时给街上的乞丐们发放食物,这种举动在帝国历史上都是头一遭,所以让他们在新索兰琛赢得了不少市民的好感,教会也曾经公开称赞过他们。
“帝国元老!”比索和蒂姆同时倒吸一口气,“难道……你打算去打他们的主意?”
蒂姆只是惊讶,比索却有点犹豫的说:“可是,元老可是咱们索兰琛地位最高的人,而且咱们也受过人家不少恩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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