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轩:“好难受啊,要站在振英哥这边才说明这些版权费是应该给我们的,可这样就得罪何老师了,感觉他并不会给啊……怎么办?”
朝哥:“你们在这讨论个什么劲,要问对面的几位专业人士啊。”
对面一位律师发言:“不能这么说,就像综艺节目中经常有人说出金句或者流行语,凭借这些流行语走红或者拍摄广告。可这些流行语可能很多人之前已经说过了,难道只因这样就要找到当初说过这句的人购买版权?没有这个道理,所以应该是谁让这句话走红的,谁受益。同理,这首歌是谁创作出来的,谁让它变得知名起来,谁就应该受益。无挑作为播出平台,应该与林泽轩共享这次的收益。”
又一位律师发言:“我不同意这个观点。从这种说法,一位画家在别人的画廊里展出自己的作品,难道还要给版权费?这类涉及到艺术的东西不能以单纯的商业法来看,并不是多劳多得,而是能者多得。像这次播出的实验篇里林泽轩所唱的歌曲,是他个人创作,又没有经过节目组的帮助,为什么要跟节目组乃至公司共享收益?”
“我不同意。那按你这个说法,无挑的版权为什么在公司?这个节目不应该属于这些出演者嘛?跟公司有什么关系?事实上公司也投入了前期资本和维持运营的成本,节目出国拍摄的机票住宿等都是公司提供,既然公司提供了资本怎么可能不获得收益?”
“也不能这么说啊,公司的收益是提高知名度,然后广告费这一块也给到公司了啊,怎么能说没有收益?”
林泽轩一开始听的时候还跟着点点头,给点反应,听着听着有点不对劲了,他们还没吵起来律师团先吵起来了。无挑真是个神奇的节目,谁来都能吵起来。
林泽轩站了起来:“打断一下,要不我们先去吃个饭?感觉他们一时半会吵不完啊,你们先统一一下意见我们再来录制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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