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将闻言当即止步,木愣愣地望着欧阳雷。那灰白胡子走回几步,抱拳道:“禀将军,正是此人。”
欧阳雷沉吟着:“这姓杨的小子果真这么厉害?”
灰白胡子道:“据传言,此人颇擅带兵,枪挑小魔王周通,夜袭永定郡,都是他的手笔。”
欧阳雷眉头一蹙,道:“传言?到底是真是假?”
灰白胡子面色有些赧然,道:“是真的。”
欧阳雷吁了口气:“此人果然有两把刷子,不费一兵一卒,便折损了张合千余人马,还射伤了张合。只是,此人甚是狡猾,很想跟他交一交手,他却不出城迎战!”
灰白胡子手捋颌下的灰白胡子,说道:“我们围城下去,就不信他一直做缩头乌龟。永定郡的反贼不过几千人马,看他们能坚持到几时!”
欧阳雷一声轻叹,道:“传令下去,密切注意杨靳的动向,有什么风吹草动,立时向我报告!”
众将领命:“喏!”
……
欧阳雷增兵南门,南门外的敌兵便有了近万人马,主将还是负伤的张合。此人虽是府兵的统领,从未剿杀过叛军,但其人武艺高强,使得欧阳雷青眼有加,俨然是欧阳雷麾下的一员悍将。他虽中箭,短时间内难以复原,更不消说参加战斗,但他还是跨上战马,在阵前耀武扬威,全然不惧永定的反贼会出城应战。
其实,他虽负伤,但他麾下近万人马,纵然城内反贼倾力而出,也未必能突围出去,他有他的自信。
他的自信或许就是自信,因为杨靳已传下命令,守备兵士只是坚守城池,绝不出城作战,麾下战将亦是如此。尽管来虎薛锐等人瞧得心痒难耐,也是无可奈何。
张合已命令兵士攻城,连攻了两次,都是徒劳。士兵要用攻城木撞击城门,城门便自动打开,他们有了前车之鉴,又不敢贸然攻入,只得用云梯登城,弓箭手掩护。
府兵有弓箭手,义军也有,而且还是居高临下,占尽了地利,府兵只有损兵折将的份儿。义军也有兵士伤亡,但相较之下,伤亡人数微乎其微。
张合望着洞开的城门,直恨得牙痒痒。攻城为的是什么?就是为了打开对方的城门,可城门开着呢,他却不敢入内,偏偏他又没有对策,这如何能令他不气恼?
其实,他也想过一个法子,就是令士卒冲杀进去,用尸体挡住那些陷阱中的利刃,然后再命士卒踏着同伴的尸体冲杀进去。可是,谁不怕死?战场杀伐,死亡也是司空见惯,但哪个士卒不贪生?
敢死队,是敢于冲锋在前的勇士,不是白白送命的傻子。
再者,即便有不怕死的人,抑或军令难违,士卒只能冒死冲锋陷阵,但谁又知道那陷阱有多深广多辽阔?要牺牲多少士卒的性命才能冲进去?
张合想到这些,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转念一想,或许那个陷阱并不大,这只不过是杨靳摆的空城计呢?他要不要冒险试一试?再想到这一层,他又犹豫起来。毕竟人命关天,任谁也不能草率。
在疆场对阵,草率行事有时便是草菅人命。
尽管这乱世人命如草芥,但行军打仗还是得靠这些草芥在前厮杀拼命,正所谓一战功成万骨枯。
总不能久攻不下,总不能毫无战绩,在欧阳雷面前,他如何交代,他又如何晋升?
要不就荒唐一次?或许能够成功。
张合刚有了这个想法,便听不远处的城头上传来嬉笑吵闹声,他循声望去,但见城头上的反贼士卒提了酒坛,似乎在饮酒作乐。他不由地眉头紧蹙,暗道:“面对围城之厄,杨靳居然纵容手下士卒饮酒寻欢,他这是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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