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街与栖凤园同样一河之隔,是蜗居在最繁华的商业街后面的一片老街区。房子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的,逼仄、老旧。尤其楼与楼之间的小路,更是狭窄,因为楼距和朝向问题,常年照不到太阳。而市最引以为傲的梧桐树,也因此间狭窄的格局无法落户,而反添一种逼仄与闷热,与“方正街”这个名字给人的磊落感觉截然不同。
一进到这片街区,丛明晨就觉得走进了旧电视剧的什么场景,扑面一股浓浓的穿越感。街上分布着很多在繁华都市里早就寻不见的生意,像是修钟表的、修自行车的,甚至还有摆摊缝补衣服的,简直就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生活大杂烩!
她一路东张西望,眼花缭乱,差点忘了此行是来干嘛的。好在罗浩老成持重,一路上目不斜视,驾着车直奔小红宾馆。
小红宾馆在方正街正中,外立面与其他建筑一样老旧,灯牌也旧,但做成了夸张的玫红色,周围还有一闪一闪的彩灯,相当辣眼睛。
罗浩将车停在路边,丛明晨率先下车去推宾馆的玻璃门。
进门是很典型的民间老宾馆的格局,直进是电梯,左手边立着高柜台,里面坐着个嗑瓜子的女人,不知道在看什么电视剧,一脸不屑,蛮像卖彩票的,不停嗑瓜子。丛明晨推门进来,她只抬抬眼皮,又向门外抽烟的罗浩扫一眼,凶巴巴道:“一小时三十,两小时五十!”
丛明晨一愣,顺嘴问道:“钟点房啊?”女人便又抬眼,冷冰冰道:“过夜一百二。”丛明晨摇头,边往柜台走边解释:“不住,我们是……”
不等她说完,女人就拿起座机摁下一串号码,开口仍是冷冰冰:“警察来了。”
丛明晨吓一跳,自我介绍的“警察”二字立即给噎了回去,心想:这大姐咋知道的?他们才刚来啊,又没有敲锣打鼓地宣扬!而且,知道就知道了,竟还当着她面通风报信,这也太嚣张、太不把警察当回事了吧!还有,她打电话那人,是不是就是约他们来此处的那个王亭亭?
“大姐,”丛明晨上前交涉。没想到大姐不理她,对着电视骂:“死变态!”丛明晨吓一跳,凑上去看她在看啥剧,没看到。但对方却看到她了,嫌弃地拦住,嫌弃地开口:“你到底住不住?住就先交钱,不住赶紧走!”
丛明晨一头雾水:这大姐什么情况,不是知道她是警察了吗,还问住不住?还往外赶?
正头大,电梯门开,送下来一对父子。小孩应该才八九岁,木木呆呆,裤子提得皱巴巴,上衣一半掖进裤子里,一半露在外面。
男人戴副眼镜,普通上班族的打扮。看到丛明晨,直接吓一哆嗦,老半天不出来,直到电梯门再度关起,才急匆匆摁开门键,拉着小男孩出电梯,往宾馆外走。一路低头,不敢看人。
等男人从面前经过,大姐的冷漠脸再度出现,丛明晨想起她那句“死变态”。带着“死变态”仨字再看男人,虽只有背影,但越看越觉不对,越看越觉男人就是大姐口里的“死变态”。于是当即大喝一声:“站住!”
男人又一哆嗦,却不站住,还撒手小男孩,撞开玻璃门不要命似的往外跑。动作之快,还以为杀人越货被人发现。
丛明晨刚要去追,就见男人已被罗浩冷不防伸出的脚绊倒,跌好大一狗啃泥!丛明晨远远看着都疼。对方却挣扎着起身再跑,被罗浩拽兔子一样拽住后领。男人个子不及罗浩高,力气也不及罗浩大,人在他手里,陀螺一样被拎着转了个圈,面向宾馆,推推搡搡又被带了回来。
“你跑什么?”
见男人被师父拎回来,丛明晨主动上去问话。男人慌道:“没什么没什么,刚看过去那人像他妈,认错了,认错了。”
丛明晨看了小男孩一眼,见后者毫无反应,顿时知道男人在撒谎,怼道:“他妈怎么了,抛夫弃子啊?”
“没没。”男人后领子还在罗浩手里,一摆手做大动作辩解,脑袋就像脱离了衣服自己在动,滑稽又局促。罗浩便松开手。男人乍得自由,仍不敢动,原地站着搓手解释:“是他妈让我帮忙看孩子,这不是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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