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一匹高大健硕的白色公马,正把它的妻小圈在一起,大有胁迫离开之势。
黑马的后院起火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黑马向趁火打劫的白色公马,冲了上来。
白色的母马,看到心仪的征服者,又出现了,不由喜出望外。
征服者和黑马,相距只有十米左右了,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白马的耳朵,朝向前方,鼻口上翘,前蹄刨地,不停地打着响鼻,磨牙霍霍,严阵以待。
黑马不停地嘶鸣,鼻翼翕动,喷着粗气,不停地举起前蹄,抖动耳廓,怒目而视。
征服者的马群,黑马的马群,以及后面跟上来的白色母马,被两匹公马的气势深深吸引,都站到一旁,准备看一场好戏。
一阵尖锐响亮的嘶鸣过后,两匹公马短兵相接,举起锤子一般的前蹄,敲打、扑咬在一起。
好一场鏖战。
两匹野马,四只前蹄,乒乒乓乓地敲打在一起,如密集的鼓点,奏响大战的号角。鼓声过后,双方都使出浑身解数,举蹄、敲击、撕咬、甩身、撞击、尥蹶子等动作,应有尽有,一时间马毛飘飞,马血淋漓,尘土和草屑飞溅。
双方像拉锯一样,你来我往,大战了三百回合,直到身上的斑斑血迹,将残阳也染成了血红色,还是难分胜负。
白马身上,白里透红;黑马身上,黑里透红。两只头马星星点点的血迹,分明在向两支野马群昭示,自己的雄风和血性。
天黑了,双方只好偃旗息鼓。
两匹头马,都久经沙场,从来没有输过,谁也不愿服输,都没有带马群逃遁,而是约好了来日再战。
纯白色的家母马,情不自禁地加入到征服者的马群。
征服者,却把一门心思,全部放在征服黑马和它的野马群,对白色家母马的柔情,置之不理。
白母马,也毫不在乎,耐心地等待着。
一点小伤没有什么,对于野马群的头马来说,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每年的发情季节,几乎每天,它们都得面对流浪公马的挑战。
打斗凶险,战利品却是成群的妻妾,温柔多情的母马,也会把它们强悍的基因,继续传承下去。
做一天头马,打斗也就不可避免。发情期一过,头马身上,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伤疤,如对手赏赐的军功章,具有永远的纪念意义。
两匹头马,都想找一个背风,远离小湖的地方过夜,这样的地方,才能避开掠食者的攻击。
马作为食草动物,一旦受伤,不能象狼、豹、虎等食肉动物,用舌头及时清理身上的血迹,因而容易引来掠食者。
嗅觉灵敏的狼群,如果嗅到血腥味,很快就会围上来。
两支野马群,长期受到狼群的威胁,对付狼群的经验,当然也很丰富了,它们暂时性地放弃敌视,合群在一起,三十六匹野马,对于狼群来说,可不是好对付的。
晚上,野马群都有哨马,如果狼群来了,两匹头马就会密切合作,不分彼此,让成年马围成一圈,头向内,臀部向外,将马驹围在中间,保护起来。
从这点来看,野马群还真有点像人类,有“兄弟阋于墙,同御其外”的智慧。
作为这片土地上的一对冤家,狼和野马都很了解对方。在野马的发情季节,狼群经常关注公马的打斗,如果流浪的公马受了重伤,又没有同类的陪伴和保护,很容易成为它们的攻击目标。
狼群的探狼,见征服者和黑马,只是受了点皮肉伤,且背后还有庞大的野马群时,也就放弃了。
狼是机会主义者,这个特点,也可以称得上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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