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们面前,这是一片平坦肥沃的土地。
如今它们长满野草,但未来可能长满果树,长满蔬菜,可以牛羊遍地,也可以把主人从人类换成我族。
看,我们身后,这是一片茂盛到无边际的丛林。
它是我族千百年来赖以生存的家园,但从来都不只是我族的家园,它不属于任何种族。
人类可以征服我们脚下站立的这片土地,用勤劳的双手从土地上产出想要的所有东西,我相信,我族如果想的话,也可以征服入眼的所有土地,包括丛林,包括平原。
这一次走出丛林,我等不为劫掠,也不为征服,我要带你们去见识一下,人类世界的模样,见识一下,人类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只有亲眼见到,我们才能看出和他们的差距所在,才能明白,我族千百年来一直过得如此悲惨的原因到底在哪里。
有谁愿意与我同行?”
“我愿意!”
整齐一致的高呼响起,随风飘散到很远之外,孟庆这名与众不同的哥布林是他们如今的信仰,虽然没达到为其献出生命的地步,但追随其冒险在人类世界走一遭的勇气还是有的。
这么多哥布林呢,怕什么。
这就是神奇的哥布林聚成群后战斗力暴增的神奇原因所在。
“出发!”
与在场的每一名哥布林对视,孟庆的表情很是满意,民心可用啊,也就哥布林才会这么听话,换成人类没见到好处谁会信服你啊。
自离开丛林那一刻起,孟庆知道他和其他哥布林就不在处于安全之中,危险随时可能会出现,甚至要比野兽与魔物众多的丛林更加危险。
从林外没有众多种族,有的只是人类这一族,但这一族却能千百年来牢牢占据丛林外的土地。
原因有很多,曾经身为人类的孟庆也很理解。
绝大多数人类或许并不强大,但都有一双勤劳的双手,人类相信用双手可以从这个世界上获取到绝大多数想要获取到的东西,他们也做到了这点。
行进的队伍不再整齐一致而是保持一个十字形的大体形状,走在最前的是一名十夫长带领的先锋,其后数十米是包括孟庆在内的中军与两翼。
中军携带最多的物资行进速度也是相对较慢,最后则是殿后的队伍。
一旦事态不对需要撤离,后队变前队,前队变后队,远比一股脑聚在一起好指挥的多。
此行离开丛林,孟庆的想法和他之前说起的差不多,确实为见识人类世界的模样而来。
他虽然和人类骑士在丛林中接触过战斗过,但说到底也没到不共戴天的地步,如今的大棒营地也不需要人类为奴,粮食虽然也需要但还没到必须冒险抢夺人类的地步,至于人类女性,孟庆打算看机会再说。
已经成为哥布林,孟庆需要以哥布林的角度来看待一切,而且这也不是什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东西。
无性路断人稀,没有后代诞生,百年后世间所有生灵就会全部灭亡,对任何种族而言都是如此。
人类这一种族非常神奇,据孟庆多方打探得到的消息可以知晓,这个世界的人类和许多种族都没有生殖隔离,而且不分男女,不分种族的那种全方位的无生殖隔离。
这就导致许多混血种族的诞生,最鼎鼎大名的莫过于半精灵这一地位尴尬的存在。
想融入精灵社会精灵不接受,但又看不起人类以精灵后裔自居。
很多半精灵混的要比人类还要凄惨经常四处流浪居无定所,不少人类世界的书籍中,都有过人类与半精灵春风一度的艳事记载。
向着正南方向没走多远,孟庆就远远的看到了人类的踪迹。
侦测能力发动,他终于看到了除了人类骑士外,生活在这个世界底层的普通人类的全方位介绍。
“力量比哥布林高得多,体质也是如此,倒是敏捷相差无几,果然血脉很重要啊,人类的力量比不过很多种族,但一对一吊打哥布林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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