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陈唐等人,入住的客栈名为“悦宾客栈”,条件比起那些小客栈来,要优胜许多。房间布置,大方干净,最起码的,没有异味。当然,收费的数目,也要高出一筹。
客栈生意红火,侧边一个大院子,搭建起马厩等简易建筑,专门提供给住客旅商们拴放牲口。
陈唐与苏菱在客栈门外下车,阿来负责搬行李,然后阿宝把马车从胭脂马身上卸下来,让它好好歇息歇息。
自从见到胭脂马脚踏怪汉后,对于此马,两名随从那是心悦神服,更加不敢怠慢,伺候得非常周全。
马厩那边颇为拥挤,牵着胭脂马,阿宝好一会都没找到合适的位置,有些烦闷。
“聿!”
猛地间,胭脂马嘶叫一声。
哗啦啦的,马厩内的马匹如听到了猛虎吼叫,一匹匹惊慌失措地闪避走开,顿时让出一块宽阔的空地来。
这也行?
阿宝瞧见,不禁傻眼,望着胭脂马,莫名竟心生敬畏,觉得牠很可能是一匹马王。
“怎么啦?”
“好端端的,我家的马怎么受惊了?”
马厩周围,不少仆从守在那儿,照料自家牲口,听到动静声响,连忙过来看。
阿宝不理他们,牵着胭脂马进入,拴好。
“站住,是不是你打我家的马了!”
一名健仆喝住阿宝。
阿宝双手一摊:“你别冤枉好人,我什么都没干。”
“还敢狡辩,刚才你一来,这里头的马就受惊了。哼,告诉你,咱家可是亨利商行的。”
这名健仆非常神气地一叉腰,傲然说道。
阿宝听说过亨利商行的名头,知道那是一间大商行,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大江南北,皆有声名。不过阿宝不怕,自家出身可不差,公子乃是七品县令。在他的心目中,当官的才是最威风,商人什么的,统统靠边站。
当即冷声道:“亨利商行有甚了不起的,告诉你,我家公子可是官。再说了,我两手空空,拿甚去打你家的马?说话要凭证据,不要血口喷人。”
那健仆气哼哼道:“我要是看见了,你还能站在这?”
两个大眼瞪小眼,但终是没有打起来,同时哼一声,掉头分开。
阿宝恍若得胜的公鸡,哼着小曲,返回客栈去。
那健仆见他走了,当即拿着一根鞭子过来,嘴里嘟嚷道:“你家公子当官很厉害吗?不知多少官人,要来咱家商行谈合作。”
持鞭便要来抽打胭脂马出气。
“聿!”
胭脂马早有警觉,飞起一脚,把健仆踢了个翻滚。
“哎呀,好凶的马!”
健仆只觉得腰间疼痛不已,赶紧爬起来,躲得远远的,再不敢靠近。
“一路奔波得累,阿宝,你去叫掌柜的备好吃食,端上来吃好了。”
陈唐吩咐道。
主要也是到饭点时候,一楼大堂人满为患,熙熙攘攘的。环境太过于吵闹,影响食欲。
“好勒!”
阿宝赶紧又下去张罗了。
阿来搬好行李,则回到马车上,兼且负责看马。见到马厩内,胭脂马独占一地,两边别人的马都躲得远远的,看上去,有些古怪。不过想到胭脂马的神勇,一般马匹感到畏惧,也是情理中事。
吃罢晚饭,陈唐有些心绪不宁的样子。道人和怪汉,迟迟不见现身,总让人难以放心。
这两天来,他思前想后,想要揣测出对方挡道的动机何在。
劫财?劫色?乃至于图谋自己身上的东西?
想了很多个可能性,当脑海掠过当其时的情景,怪汉目露凶光冲来的样子,充满了一种嗜血的渴望。
对,其视线注意力似乎完全放在了胭脂马身上。
难不成,是奔着马来的?
胭脂马被胡不喜施展了手段,能够掩盖住妖气,不过保不准被道士瞧出了些端倪来。
夺马?而或是直接想把马给吃掉?
想到这,陈唐干脆下楼去,到马厩那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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