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狗你给口饭吃还能给你看家呢,那家伙呢,就是一只喂不饱的白眼狼。我昨天还看到那家伙跟人说,等把大丫头卖了就将老叶给毒死,然后鸠占鹊巢。”大婶说到这里的时候,哭的更凶了。她也想帮忙啊,但是那群无赖是见过血的,她出头了,倒霉的就是自己家里人了。可是,有的时候,真的是实在看不下去啊。
“都说人和人的区别,比人和狗的区别都大,果然没有错。”安妄欢吃完最后一颗糖葫芦,故事的大概也都了解了。现在应该就是这位二大爷要将大丫头卖到花巷的路上吧。安妄欢咬着糖葫芦,不得不说这原汁原味的就是不错,现在还看到了一场没有人性的闹剧。今天出来的值了,只是可惜顾朝雨不在。
安妄欢看了一下自己手里原先穿着糖葫芦的竹签,试了一下柔韧性,还不错。虽然很想用千丝影直接了解了这家伙,但是大庭广众之下,安妄欢担心给未成年的祖国花朵们,留下心理阴影。因此还是用竹签吧,用木系异能稍微的加持一下,还是可以当武器的。
安妄欢迈着步子,悠闲地走上前去。不去看身后大婶焦急的眼神,和小声的互换。那位二大爷也看到了安妄欢,眼神肆意的在安妄欢的身上游走。边关的大老爷们都是糙汉子,很少看到过这种软白嫩的少年。大夏男风并不是很常见,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不一样的。恰巧二大爷就是其中一个,他对于身材柔软的女子没什么兴趣,反倒是喜欢去找一些看起来清纯的男子。安妄欢的样貌,刚好是他最喜欢的那种。
安妄欢挑眉,这样的目光她在末世实在是太熟悉了。那个没有人性,充满着欲.望的世界。只不过,认识安妄欢的都不敢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除非不要命了。如今,来到这个世界,这位二大爷还是第一个这么看着她的。
嘴角微勾,安妄欢走到二大爷的面前,在对方快要摸到自己脸的时候,将竹签直接戳穿了对方的手。
“虽然想刮了你的眼睛,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呵。”安妄欢在对方的哀嚎声中,靠近二大爷的耳边,轻声说道。
虽然安妄欢的声音,也是二大爷喜欢的。但是这一次,二大爷只觉得身体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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